2012年7月26日星期四

李進進:美國規定嚴格但有人道精神


外參記者柯宇倩/一份由美國助理副國務卿勒納(Robin Lerner)簽署的公告,引發孔子學院教師的J—1簽證爭議,也讓中國文化入侵美國反中國勢力的說法再度被搬上台面。紐約律師李進進在接受《外參》採訪時解釋,J—1簽證持有者,美國依法辦事,政治力量無法對個案作干涉,此事件後,孔子學院應該認真思考本身的定位與經營等問題。



美國規定嚴格但有人道精神

525日,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紐蘭(Victorial Nuland)對17日的公告造成的困擾表示歉意,她表示,該公告是草率和不完整的,如今國務院出台一份新指令:第一,持J—1在中小學任教的訪問學者無需在630日前離境,但必須在68日前上報預計何時結束工作返回母國;第二,孔子學院符合聯邦法規(22CFR62.24)的規定,不需要認證;第三,孔子學院不僅可在本校開課,還可以在合作的院校開課。

美國也將盡力減少簽證問題對大學和個人造成的影響,並在外國教師簽證申請的過程中給予指導。不過,教授、研究學者、短期訪問學者、大學在校生等身份的J—1簽證不能在中小學任教的規定並沒有改變。

李進進對《外參》表示,美國的行政部門有一定的彈性,當他們發現第一份公告會把許多孔子學院中持J—1簽證者趕跑後,即決定如果能在法律之內解決問題,他們就會解決。相對來說,如果美國國務院沒有對公告做出修正,則代表孔子學院的美國律師們,也會將此案上訴到聯邦法院,在此情況下,國務院在法律能夠解釋的範圍內解決了糾紛。

因此,李進進解釋,後來國務院在靈活調整下修正的公告可以總結出幾點:如果J—1簽證支持者本身符合資格,則J—1持有者可以留下,如果J—1持有者所教授的課程與大學課程有關連,也可以留下,如果有問題,美國國務院、移民局會想辦法幫助這些外籍人士。

美國法律規定很嚴格,但在遇到個別的簽證問題時,其實是想幫助你解決問題,而非想辦法用法律來制裁一個人,這是美國在執法過程中比較人道的地方。李進進對《外參》說。

李進進進一步解釋,很多人不瞭解美國法律中的人道精神。我們如果到一個移民法庭,那些穿著黑袍坐在上頭的法官,基本都不是惡狠狠的,而是看該怎樣幫助你;比如擔保金,政府總提得高高的,而法官總幫忙壓得低低的,很多中國人的身份都是從移民法官手中得到的,所以除非是殺人放火的大案、要案,否則法官總抱持幫忙的心態。

美國國務院此次引發的爭議,李進進認為可說是一個行政部門擺烏龍的事件,國務院並未想到會引發這麼大的後果。其實美國移民法經常擺烏龍,200778月份,國務院統計第二類優先移民(EB2),全部有名額,人們歡欣鼓舞,但過了半個月馬上發修改文件,說統計錯誤,實際上要倒退兩年,最後打官司,打到聯邦法院,雙方達成妥協,也就是在1017日規定的時間之前,可把綠卡申請上去。

所以一個比較成熟的法治國家,遇到問題,不會都往政治上想,就算有政治陰謀,也不能得逞。李進進對《外參》指出,因為美國是一個公開的社會,在輿論和法治下,最終必須把實話講出來。在這件事上,中國方面和反中國方面都反應過度了。

孔子學院該思考自身定位問題

在美國,中文課程是被認證的大專以上教育程度機構的課程的一部分,因此國務院一開始認為孔子學院若在大學裡開課,必須取得美國的認證。J—1簽證問題引發後,孔子學院的定位仍是個問題。

李進進對《外參》表示,所謂大學裡面的孔子學院,這個概念並不清楚,其實孔子學院不能作為大學的一個有機部分,它只是一個文化交流的地方,而這次的簽證問題,責任不應歸在教師身上,而是孔子學院、所支持的大學,以及其他贊助單位對簽證的理解產生的問題。

李進進認為,孔子學院大舉到各個學校設立項目,但孔子學院與大學之間的關係、孔子學院在大學中到底是一個什麼性質的機構、孔子學院的項目與大學中的項目又是什麼關係?大家都不明白,此糾紛發生後,孔子學院應該認真考慮這些問題了。



 
“2012-06號行政指令公布後,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紐蘭(Victorial Nuland5月底對先前的公告造成的困擾表示歉意,指出該公告是草率和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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