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

重庆司法系统多人被免 李维超任监察局长

本文来源:华龙网

今日上午,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李维超为重庆市监察局局长。

二、任命

张晓川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

喻志强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赵虹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尹洁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吴克强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樊非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宋丹丹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陈中林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立新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吕远、陈忠、张远驰、熊皓、刘文胜、张耀云、章兴东、王永军、张静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维彬、邓光荣、钱美珍、朱军、王美玉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李德斌、阎九春、黄心刚、汪永凯、熊圣辉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唐漫江、董建波、陈波、秦江泽、聂美焱、陈林中、陈松、瞿庆鸿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

陈永忠、袁小华、龚农、田华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员;

余怀琼、唐斌、柴冬梅、贺唯、张毅、谌能、肖颖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三、决定免去

徐海荣的重庆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

宋令友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唐亚林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吴克强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樊非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卢君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宋丹丹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胡永强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陈中林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健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竣格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昱、汪和平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莫宗永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田桂英、甘健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陈锡钟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黄世权、何安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撤销

罗鹰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網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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