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1日星期三

8月22日8點31分薄熙來出現在被告人審判席上

明鏡新聞網記者  程度報導,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于2013年8月22日上午8点30分在济南市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準時开庭审理。


旭光擔審判長。


本案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旭光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張威力、劉志明人組合議庭,書記員姜梵、朱小青擔任法庭記錄。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根據濟南中院微薄消息,旁听人员有被告人亲属5人及陪同人员2人、新闻媒体记者19人及社会各界人士84人,共计110人有機會判刑審判薄熙來案件。

8點31分,薄熙來站在被告人席上。然後法庭進入核对被告人份程序。

被告人薄熙來,1949年7月3日出生,漢族,山西省定襄縣人,研究生學歷。原系十七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曾任遼寧省大連市市長、大連市委書記、遼寧省委常委、遼寧省委副書記、遼寧省省長、商務部部長、重慶市委書記。2012年9月29日因嫌犯受賄罪被逮捕。

在核對被告人身份後,審判長介紹庭前會議的情況:鑒於本案證據材料較、案情重大複雜,為保證庭審順利進行,公正效地審理案件,根據法律規定,法庭組織控辯雙方,於2013年8月14日召開了庭前會議。

所謂庭前會議,就開庭以前召開的一次或者幾次會議。 劉志軍案的庭審之所以以三個半小時結束,蓋因使用了庭前會議。 

審判長說,薄熙來案件的庭前會議就案件管轄、是否申請迴避、有無新的證據、是否申請排除非法證據、出庭證人名單及其他與審判有關的程序問題,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同時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庭前證據展示,聽取了對證據和指控事實的意見,明確了庭審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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