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8日星期三

1981年《歷史決議》鄧小平把自己意志強加全黨


北京學者座談發言紀要(5)






《新史記》編者按: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一致通過《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 決議》。30年後的2011年10月中旬,北京民間文化智庫天衡文化中心邀請北京一批知名學者,分兩次座談這個由鄧小平一手推出的《決議》。座談屬於小型 的,沒有任何宣傳,但是與會者站在民間立場的自由發言,從歷史真實出發對《決議》進行的深刻批判,非常值得關注。





李 洪林:我是那個《決議》起草組的成員。當時我在中宣部,工作比較忙,只是起草組開會的時候去一下,具體寫東西很少。1980年有人反對批“長官意志”,說 “長官能沒有意志嗎?”我寫了一篇文章《人民要公僕,不要長官》,在《人民日報》發表,批評了為“長官意志”辯護的人。胡喬木看了這個文章很不高興,就把 我找去談話,讓我再寫一篇文章,強調領導的重要性。其實我批的是以長官自居的幹部,並沒有批領導,所以我沒有再寫。他很生氣,專門開了一次起草組的擴大 會,請了一些理論界的名人來參加。胡喬木專門講話批評我那篇文章,說我只強調民主,不強調集中,會助長極端民主化。他特別強調“人民也會犯錯誤”。但那個 會開的不怎麼好,他發言後,別人並沒有跟著起來圍攻我,我也沒有痛哭流涕地檢討,但也沒有起來反駁他,因為我一直對他還是尊重的,雖然不同意他的觀點,也 只是靜靜地坐在那裏“洗耳恭聽”,概不表態。結果這次批判會只得不了了之。批判會以後,他就不再給我分派寫作任務,不過開會時起草組照樣通知我,我也照樣 去參加。

後來開四千人大會,對決議草稿徵求意見。我作為起草組成員,也參加了。當時起草組成員分別參加各組討論,我參加人大常委這個組, 彭真是組長。我還有個發言,主題是批評“宮廷政變”。我說,粉碎“四人幫”是一次宮廷政變,這是不合法的。當時“四人幫”已經是眾叛親離,打倒他們,大家 當然都高興。但是那種做法是不對的,這會給黨內生活和國家政治生活造成一個很壞的榜樣。所以我說這只能是最後一次,以後千萬不能再用這種突然襲擊的手段去 解決問題了(可惜這些話說了也白說,不但《歷史決議》裏頭沒有採納,而且政變手段以後還是照用不誤,兩任總書記都被非法搞下台了)。

我參加《決議》起草的過程就是這樣。
對 於這個《決議》本身呢,剛才仲兵也講了,我覺得他對這個決議實質的分析,可以說一針見血,的確是那麼回事:不是按照三中全會已經確定的改革開放的方針往前 走,而是鄧小平講了四項原則以後,要用一種決議的方式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全黨。如此深刻地發掘出這個“歷史決議”背後的政治動機,30年來還沒有人做過。


1945 年在延安通過的那個《關於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是把毛澤東的地位正式樹立起來。1981年在北京通過的這個《歷史決議》,是把已經垮掉了的毛澤東重新 樹立起來。因為毛澤東是中共一黨專政的化身,要堅持一黨專政,就必須維護毛澤東這座尊神的形象。鄧小平的“四項原則”其實就是毛澤東的衣缽,這是中共的傳 家寶,和賈寶玉珮戴的那塊“通靈寶玉”一樣,是萬萬丟不得的。鄧小平不愧是毛澤東當年親手培植的總書記,他深深懂得:在毛澤東的威信徹底崩潰之後,在三中 全會確立改革開放的方針之後,如果不趕緊祭起毛澤東留下的傳家寶,擺脫了毛澤東陰影的中國人民就會進一步擺脫一黨專政,走上自由民主的大道。所以他才在三 中全會閉幕剛剛三個月之後,就發表了“堅持四項原則”的講話。其實四項原則沒有一點新東西,全是毛澤東的遺產,但它又是通過鄧的潤色,並且用鄧的語言表述 的。

這個決議整個起草過程,鄧小平一直抓得非常緊,曾多次向起草組面授機宜。他唯一念念不忘的,就是“毛主席的旗幟不能丟”。在這個決議 裏,雖然不能不否定“文化大革命”,但卻用更濃的色彩去粉飾毛澤東。所以更確切地說,第二個歷史決議所呈現的“聖像”,就是鄧小平在高舉毛旗。“聖像”是 要人們膜拜的,專制體制是要樹立個人權威的。“聖像”上雖然有兩位尊神,但是老的權威已經不在人間,所以真正樹立起來的是新的權威。新的權威是誰?自然是 高舉毛旗的鄧小平。這就是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莊嚴通過的這個決議的政治需要之所在。(未完待續,《新史記》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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