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6日星期五

賴昌星首庭審 控走私行賄多罪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艷芳 廈門報道)廈門遠華公司走私案首要疑犯賴昌星被控走私、行賄一案,於昨日上午9時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不過,法庭至昨晚午夜為止,仍未對外透露有關控罪的具體內容。據港媒報道,法院將對該案一連三天庭審。
據新華社報道,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於今年2月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賴昌星犯罪集團犯有走私普通貨物罪、行賄罪,賴昌星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後,及時向賴昌星送達了起訴書,並向其告知訴訟權利和義務,通知其律師會見和查閱全案卷宗,充分保障賴昌星及其律師的訴訟權利。經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序,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公開庭審,公訴人和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傳一連三天審理
 香港文匯報記者6日上午8時抵達廈門中級法院門外時,發現法院外已拉起了警戒線,禁止非經許可者進入法庭,法院並在大樓外設置記者區。至8時35分,由5輛警車組成的車隊載著賴昌星從法院正門駛入,旁聽人員隨後陸續進入法院。
 記者了解到,開庭前,廈門部分街道受到交通管制,不少武警、公安在現場維持秩序。儘管如此,賴昌星案開庭審理,還是吸引了眾多市民前往圍觀。他們告訴記者,很想親眼看到賴昌星,並了解具體庭審過程,但遺憾未能有資格旁聽。在法院外,記者看到部分當地平面媒體與電視媒體記者留守採訪。
 昨日庭審過程持續近3個小時,至11時45分許結束。而據香港鳳凰衛視報道,由於一審沒有涉及到舉證的構成,庭審過程還將延續,該案或將一連三天開庭審理,從每天早上9點鐘開始。
去年七月由加遣返
 廈門特大走私案首疑犯賴昌星於去年7月23日被加拿大遣返回中國。據中新社報道,海關緝私部門和檢察機關反貪部門依法對賴昌星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和行賄罪開展偵查。經查證,1996年至1999年,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在廈門關區大肆走私香煙、汽車、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種設備及其他貨物,賴昌星本人或指使、授意他人向數十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涉案金額巨大。賴昌星本人及其他犯罪集團骨幹成員對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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