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0日星期四

从党治走向党治的新篇章——蠡测十八大的可能走向

党的喉舌中央电视台在第一时间用原声播发了杀人犯薄谷开来对法庭的歌颂:“这个判决是公正的,它全面体现了我们法庭对于法律的特别尊重,对于现实的特别尊 重,特别是对生命的尊重。”也许认为太幽默,也许怕因此而刺激读者的良知,也许出于更深谋远虑的政治考虑,党的第一喉舌新华社在事后的报道中,删去了薄谷 开来这一唱段。 
 
我欣赏中央电视台的天真,我也佩服新华社的睿智。我估计,前者的原文和后者的删节,将连同判决书一起,载入中国的法制史长编,成为不可多得的稀有史料,供十年乃至百年后的读者和研究者咏叹评点。因为判决书本身也才情横溢,颇具特色。
 
在判决书中,法庭把主犯和主犯的丈夫进行了切割,彻底回避了主犯在作案过程中和她的丈夫的密切关系。这需要很高的水平。
 
须 知杀人犯是在和被害人陷入不可调和的经济纠纷中才萌发杀机的,而她所捍卫的财产是她和她的丈夫共同创造共同占有的。须知杀人犯无论在犯罪杀人的过程还是枉 法灭迹的过程中,都悍然动用了她的丈夫所拥有的中国特色的特权。须知她的丈夫在知道本案有败露的危险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果断手段,改变了中央直辖市副市 长兼公安局长的分工和职权范围,作出了营救妻子的最后努力。对这样一位关系重大的嫌疑人,法庭居然视而不见,不侦查,不传讯,不取证,不公布证据,兀自把 他的名字,从嫌疑人名单中彻底勾销掉了。彻底到什么程度?彻底到在一审中干脆不出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同志”的名字,使读者以为杀人犯的神通广大 是一种中国特色的天赋,是与生俱来的特异功能。
 
和反对无辜株连一样,我同样反对有 意切割。在和海伍德的经济纠葛中,薄熙来可能是清白的,也可能是肮脏的;在海伍德被杀的过程中,薄熙来可能是无罪的,也可能是有罪的,甚至不能先验地排除 这样一种可能性的存在:这个丈夫在他妻子犯罪过程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他们是共犯——双主犯。
 
正因为如此,这位嫌疑人到底是良民还是恶霸,需要由司法机关,通过司法的程序和手段,依法作出鉴定、审讯和判断。很可惜,法庭犯了失职(或渎职)的错误:在没有查清重大关节的情况下,就草草宣布了本案的结论。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这次一审,似乎是对杀人犯薄谷开来的依法审判,又似乎是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同志的非法包庇。事情发生在“迎接十八大”的高潮中,更加使人沮丧,使人对由党治向法治转型的可能性忧心如焚。
 
我 不会算命,只能根据一勺海水来蠡测大海。万一不幸而言中,万一我的担心成为事实,那么,这份判决书几乎等于一份“安民告示”:请一切和薄熙来级别相当(或 略高,或略低)的同志们解除后顾之忧,你们可以放心地支持亲属去做任何无法无天的事情,依靠已经积累起来的“切割”经验,我们完全有能力把你们本人保护得 万无一失!
 
鲍彤,RFA

2 条评论:

匿名 说...

切割的发明者将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匿名 说...

不愧为曾经是赵紫阳的政治秘书,文章点重了本案的要害: -薄熙来究竟出于什么动机在该案接近浮出水面的关键时刻,违背中共的组织程序,迫不及待地撤换了王立军,以至王感觉自身性命难保,跑进美国领事馆要求政治避难? 又是什么动机促使薄命令黄凡奇率领全副武装的武警包围成都美领事馆,并要求他不惜一切代价将王从美领馆抓回? 这难道不是以公权力阻碍案件的暴露,包庇杀人凶犯吗? 这难道不是徇私枉法吗?

四个小娄罗已经被以徇私枉法罪审判入狱了,一品代夫还在逍遥法外.这样的审判如何能经得住历史的考验?

其实,执政党本身就是在徇私枉法!只不过这个私是一党之私;所要包庇的是党之大丑;为的是维护摇摇欲坠统治.太腐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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