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8日星期一

18大前瞻之反腐篇:切割薄熙来 反腐料有新局

编者按:在中共十八大召开前夕,大公网特约评论员邓聿文推出《十八大前瞻》系列文章,多维度、全方位解读中共十八大可能释放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新意涵。此文为系列文章之反腐篇。以下为文章全文:

    原标题:反腐任重道远

    作者:大公网特约评论员 邓聿文

    今年中国政坛的一大看点,无疑是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的落马,这也是继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后,近几年因腐败而导致下台的层级最高的官员。耐人寻味的是,在薄被双开后的新华社的通稿中,其被描述为一位“五毒俱全”的权贵后代,然而正是这样一个人,竟在他做大连市委书记的时候起,就一路带病提拔,最后成为位高权重的一方诸侯,位列国家领导人的行列,只是因王立军事件的爆发,才被牵连出来。这就不得不让我们反思中国的反腐形势和机制的病症所在。

    德国哲学家、辩证法大师黑格尔在分析西方中世纪教会的腐败原因时指出,这种腐败决不是偶然的,如一些人所说是单纯滥用权力的结果,因此只要遏制了某些人的私欲即可将其消除;相反,这不仅是一种源于制度原因而必然的、根深蒂固的腐败,而且是一种不断地向一切空间弥漫的死症,它注定到处孳生出权力欲、放纵淫欲、种种野蛮和卑鄙的腐败情形、伪善和欺骗。

    某种意义上,当前中国的腐败,有如黑格尔所描绘的这般。据统计,改革以来,中国被查处和判刑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官,不下百位,仅前年以来,就有好几位,其中除了薄熙来外,引起关注的还有原铁道部长刘志军的腐败窝案等。腐败的严重不仅表现在官员级别高、数量多,也表现在贪腐的金额大,团体腐败乃至腐败制度化上。更重要的是,腐败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文化和毒素,多数人对腐败的态度已由“深恶痛绝”转变为“习以为常”,只要不触及个人利益就听之任之,甚至抱着“改变不了环境就适应环境的心理”。这就是我们今天所处的状况。

    无数事实说明,当腐败泛滥成灾,最后的结果就是人心的丧失、社会的衰败及政权的崩溃。对于现阶段的中国来说,由于我们是一党执政体系,并处于转型进程中,虽然腐败还处于可控程度,但腐败的继续扩散已经威胁到执政党的合法性,大幅降低了执政党及其领导下的政府的治理能力,削弱了其执政基础。此外,它也使得中国的社会转型面临两种威胁,一是转型的进程被腐败引发的剧烈社会冲突和社会动荡打断,造成转型的反复与倒退;二是转型的方向因腐败产生的路径依赖发生偏离,滑向权钱结合的恶势力主宰社会的方向。这两种可能性已越来越大。地方一级的腐败每年都会引发数以千万计的骚乱与暴力集体抗议。

    对于腐败的上述危害,中共当然清楚,因此才会有最近10多年来的严厉反腐及众多高官的落马。从中国反腐机构和制度设置来看,世界少有国家有中国如此庞大的规模和复杂的制度规定。比如,在党内,有纪检;在政府,有监察;在司法,有检察;在经济,有审计。它们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形成了纪委的主导,政府的行政监察、检察院系统的司法监督、审计系统的经济监督相配合的“三位一体”的党内反腐模式。除此外,中国还时不时用运动式的方式,通过一种自上而下的思路去反腐,党和政府希望办几件大案要案,处罚高官巨贪,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但现在看来,此种反腐模式和方式不能说完全没有效果,却差强人意。虽然反腐的力度越来越大,可在腐败和反腐的较量中,目前似乎走入了一个怪圈,即腐败导致民怨沸腾时,执政党承诺反腐,再腐败,再严厉反腐,以致无穷,然每次反腐过后,腐败都以一种更猛烈的形式反弹。这背后的根源,就在于现有的反腐机制未能击中腐败的要害。“三位一体”的反腐模式在凸显党的作用的同时,也使得建立法治渠道、加强司法反腐的制度建设显得不足。而自上而下的运动式反腐方式,在一个政权建立初期,确实有效,然时间一长,由于此种处理方式本身很难对基层官员产生震慑力,同时,它依赖对政策的执行,时间长了,对政策的执行自会懈怠,此外,由于官员的利益错综复杂,时间一长,也容易结成利益同盟,因此,其效果也会大大减弱。

    不管导致腐败盛行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吏治腐败本质上表现为官员的权力过大,不受或少受监督,政府的施政行为和治理方式公开和透明性不够,因而,要使反腐取得实质成效,彻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一方面,是反腐本身需要制度和机制的创新;另一方面,还需要其他一些更基础的制度变革。前者包括重构反腐的治理路径,将目前以纪委为主导的“党内反腐”,转向以司法为核心的“法治反腐”,加强司法反腐的力量和建设。后者包括从思想上清除官本位的影响,淡化官本位观念;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削减政府调节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力和领域,改革公共预算体制,并使政府的决策和政策制定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开放公众参与公共事务和政策制定的渠道;对“一把手”的权力要有实质限制和制约;建立真正的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理顺监督体系,强化各类监督等。

    需要强调的是,鉴于官员的腐败一般都是积小贪为大贪,积小腐为大腐,有一个逐渐发展和膨胀的过程,当下的反腐制度建设,还须重视官员带病提拔的现象。从薄熙来的案例看,正是此前在选拔过程中的一系列制度失效,才导致薄一路被带病上位。所以,必须建立官员选拔的责任追究制度,除了有对腐败者本人的处治外,还须对举荐者等负有相关责任的领导干部追究其连带责任,只有这样,上级部门和领导在考察和选拔干部时才会小心谨慎,严厉把关。另外,就是要强化技术在反腐中的作用,加强网络反腐的制度建设。

    吏治腐败是中国当前最大的腐败。中共在十八大前对薄熙来的惩处和切割,反映中共对高官腐败的零容忍态度和坚定反腐的决心与信心。这是一个好的强烈的政治信号,由此判断,十八大对反腐会有新的部署,开启新的反腐格局。


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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