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6日星期五

中國NGO政策是否雷聲大雨點小?

美國法學教授西蒙認為,非政府組織正扮演一個重建中國經濟的角色,但目前法規對這些組織仍有諸多限制,雖然“一二五計劃”首次真正提到“公民社會”,但至今許多相關承諾都還未兌現
 
  《外參》記者  柯宇倩
 
  2008年開始,中國公民社會的發展腳步加快,非政府組織興起,正扮演一個重建中國經濟的角色。
 
  中國公民社會存在已久
 
  20134月發生的雅安地震,據四川省民政廳的統計,導致199萬餘人受災,近200人死亡,不只官方動員救災,民間組織也紛紛進入災區協助;與2008年的汶川地震時相比,如今的民間草根組織在救災上更有經驗與技巧。
 
  在西蒙看來,中國的公民社會已有了長足的進步。在其最新出版的《中國的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 in China: The Legal Framework from Ancient Times to theNew Reform Era”)一書中,她從古至今梳理了公民社會組織在中國的演變,以及未來的發展趨勢。
 
  西蒙在接受《外參》專訪時指出,在觀察中國公民社會現狀的同時,她也想知道慈善事業、社會福利推廣、志願者等等,在過去呈現何種樣貌。
 
  “對於中國人還有許多誤解,例如,認為他們缺乏關愛他人的精神。根據我和中國朋友接觸的經驗,我知道這可能不是真的,因此,我推測這些說法是從過去流傳下來的,後來證明我是對的。”西蒙說,西方人多半是從基督教傳教士的說法來瞭解中國,但基督教傳教士其實是非常有偏見的,因為他們認為中國人是異教徒。
 
  西蒙表示,觀察了今日,就能更好地解釋為什麼“公民社會”在今天的中國是個恰當使用的詞,因為中國確實摒棄了高度控制社會組織、基金會等非政府組織的舊體制。
 
  “政府現在對公民社會的掌控,比起18年前我開始研究這個議題時,情況好很多了,但這個問題就好像半杯水的說法,中國的公民社會仍舊有很長的路要走。”西蒙對《外參》說。
 
  《中國的公民社會》聚焦了中國不同的時代。西蒙指出,回顧中國以前的朝代,其實中央對民間組織掌控得更嚴格,皇帝都不喜歡人民結社,但公民社會的發展卻是越來越興盛的。特別是清代和明代,出現更多的結社和慈善事業,尤其是清朝,由於中央政府無所做為,無法滿足人們的需求,因此,民間組織發展起來,這就是公民社會的元素。
 
  有人認為,中共雖然相信社會主義,可是,中國實際上只有主義卻沒有社會。西蒙對《外參》表示,主義以外,中國目前不但有公民社會,而且,這樣的公民社會已經存在很長一段時間。“看看他們對雅安地震的回應就知道,來自各個組織的人捐錢,即時對災難做出反應。”
 
  《紐約時報》2013511日的報導指出,雅安地震發生後,當政府軍隊在清理道路、修復電力時,已經有許多志願者攜帶食物、飲水、帳棚等物資前往救助災民。報導稱,草根團體對災難的回應,顯示中國新生的公民社會運動,自2008年開始已走到了一個程度。2008年的四川地震,促成了志願和慈善事業的成長。
 
  報導指出,這些團體的協調能力因為新浪微博而強化了。但分析家認為,大批的志願者和社工人員湧入災區,威脅到了政府精心構築出的地震故事,有人質疑,這樣的恐懼,多少促使政府做出打消這些人到該地區救災的動作。
 
  非政府組織“420救援行動” 主要負責人之一高圭滋表示,NGO(非政府組織)的作用不僅僅是對政府的救援行動“查漏補缺”那麼簡單,政府部門與民間力量是各有特長的,政府更擅長救援生命、搶修通訊電力和避免二次災害等搶險類的工作,NGO更關心災區人民的生活狀況、環境保護等,更注重長效。
 
 
 
 美國法學教授西蒙(Karla Si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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