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5日星期六

北京镇长贪污巨额拆迁款受审 只重经济的改革路线弊端丛生

自由亚洲电台

北京市法院日前开庭审理顺义区一镇长贪污案,被告涉嫌贪污拆迁款3800多万元、挪用村镇土地补偿款等公款近2亿元。有数十名被拆迁村民在法庭外要求公正审判。但有评论认为,中国现行体制下不可能有效反贪腐。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原镇长、党委书记李丙春在国家药监局前副局长张敬礼腐败案的调查过程中被发现收受名牌手表,进而被查出是一个涉嫌贪污3870万 元、挪用公款1.78亿元的“最贪镇长”。根据检方指控,李丙春所涉赃款几乎全部來自拆迁补偿。周四上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二 十几位李桥镇村民到场要求旁听庭审被拒绝。他们表示要向法院提供证言,并要求法庭公正审理案件。李桥镇下辖三十多个行政村先后进行旧村改造。李丙春被指多 次指使暴力强拆。因拆迁补偿款过低、不到位或安置不合理,2009年来不断有村民参与维权活动。不少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一直得不到合理解决。

一 方面是村镇领导暴力强拆、大贪特贪,另一方面是广大村民生计艰难、怨声四起,网络作家刘逸民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使此案情节尤为恶劣:“贪官在中国 很多很多,贪污腐败在中国也司空见惯,一个小小的镇长贪污这么多在大城市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很正常。但这个贪官贪污的是民众的拆迁补偿款,从性质上讲, 他的贪污比其他官员更为恶劣。”

目前贪官落马的原因往往是权力斗争:“中国的法院是跟政府官员沆瀣一气的,很多时候法院不过是政府官员的工具,所以很多民众去告发这位镇长往往是不会有效果的,除非是上级官员正想把他整下去。”

北京法律从业人员赵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大的贪腐案件反复出现已经常态化:“共产党这个趋势很正常,因为共产党毛泽东时代是抢劫,邓小平时代是分赃。”

广 州的唐荆陵律师表示,公众普遍关注,认为可能有效反腐的禁止“裸官”和阳光法案等措施在现有体制下都不会真正实施:“裸官现象是因为这几年信息的披露越来 越多逐渐为公众所注意的,目前立法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不具备条件,因为中国现在的政治结构,在人大拥有表决权的这些人,他们也基本上都是裸官,如果拿这样 一个法案去,根本就不太可能成为提案,所以只能靠民众不断施加舆论压力改变社会状况,当前很难就通过立法来改变。就跟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反腐法规,阳光法案 的命运有点像。阳光法案就是要求政府官员公布配偶、子女以及重要家庭成员的财产状况。这个法案在中国讲了几十年,快30年了,一直都没法通过。我相信裸官 的问题民主化之前解决也很难。”

唐荆陵和赵先生都认为广泛的舆论监督有助于提高政府廉洁度:“他其实唯一的出路就是首先要有新闻自由,独立的新闻媒体。中国想一味的自上而下的就像搞反腐败这样,是没有出路的,最终就算推出来,也是一个欺骗人民的(政策)。”

赵 先生表示,是时候反思一下中共的经济改革路线问题了:“逐步走这个所谓的渐进式改革,第一步就走错方向了。30年前很多人都相信先是搞经济,大家富裕了之 后有了资产阶级,大家自然就要求民主了,那么就能够实现民主,但走到今天这一步大部分人其实已经发现,这条路是行不通的。如果没有一开始就确立一个独立的 新闻监督、新闻自由,把政府权力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没有这个前提,单一的发展经济,导致的就是像中国这样全世界最糟糕的既不像社会主义也不像资本主义的 一个怪胎。”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江沛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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