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5日星期六

袁世凱牢記“此次接受日本要求為奇恥大辱”



張華騰


作者為安陽師範大學教授,本文係張華騰在項城袁氏家族聯誼會於安陽師範大學舉行的學術研討會上發言,《新史記》徴得同意予以連載,略有删節。


袁世凱的批准書。

袁 世凱接著說:“經此大難以後,大家務必認此次接受日本要求為奇恥大辱,本臥薪嘗膽之精神,做奮發有為之事業。舉凡軍事、政治、外交、財政,力求刷新,予定 計劃、定年限、下決心,群策群力,期達目的。則朱使(指英使朱爾典)所謂埋頭十年,與日本抬頭相見,或可尚有希望。若事過境遷,因循忘恥,則不特今日之屈 服、奇恥無報復之時,恐十年以後,中國之危險更甚於今日,亡國之痛,即在目前。我負國民托付之重,決不為亡國之民。”

袁世凱這個預言實際上說對了:中華民族的危機確實越來越嚴重。也就是說,袁世凱認識很清晰,以後怎麼辦也說得很清楚。這是白紙黑字,過去我們不看,說這是胡說;現在我們說,這是他真情實意的表露。

在 這種情況下,中日兩國簽署了《中日關於山東問題的條約》、《中日關於東部蒙古問題的條約》——中國政府答應的和日本原先提出的是不一樣的,是經過談判努力 迫使日本修正的方案。說“袁世凱答應了日本的‘21條’”,這與歷史的真相相距太遠。參與談判的曹汝霖就說過,日本提出“21條”包羅萬象,如果都答應的 話,確確實實就等於亡國了,但是“幸我府院一心,內外協力,得此結果,亦是國家之福。世人不察,混稱‘21條’辱國條件,好像我們在談判中全部承認了,不 知‘21條’之第五項各條,不但辱國,且有亡國可能,已堅拒撤回不議。而所議定者,不滿十條。世人對此交涉不究內容,以訛傳訛,盡失真相。”
最後被迫簽定的兩個條約《中日山東問題條約》和《中日滿蒙問題條約》,我們可以概稱為《民四條約》,就是民國四年,1915年的條約,並不是“21條”。

兩 個條約,四條加七條,11條,答應了日本提出的第一號的內容和第二號,但是也沒有全部答應;日本提出的第三號,袁世凱說,這個公司是我們自己民辦的企業, 我們政府不能做這個主;第四號是關於沿海不割讓外國的問題,袁世凱說,這是我們中國自己的事,不用跟你商量;第五號,日本撤回。

最後再看一下,學者對袁世凱、對“21條”談判的評價。胡適是大學者,知名度很高的,當時他正在美國留學,聽說了“21條”談判之後,在自己的日記裏記下這段話:“吾國此次對日交涉,可謂知已知彼,既知持重,又能有所不撓,能柔能剛,此則歷來外交史所未見”。
我們再看著名的近代史學家蔣廷黻先生,他把袁世凱等參加中日談判的人稱之為“愛國者”,在當時的情況之下,他們的外交已做到了盡頭,所有的手段都使了。

我們再看顧維鈞的評價,他也是一個參與者,雖然沒有直接在第一線談判,但是他在袁世凱身邊做工作,是袁世凱的英文秘書,他說袁世凱是一個愛國者,“他在處理對外關係中,特別是對日關係中,唯恐喪失中國的主權”。當然,顧維鈞對袁世凱也有負面評價。

陳恭祿也是民國時期著名的史學家,他這樣評論:“就國際形勢而言,中日強弱懸殊,和戰均不利於中國,衡其輕重厲害,決定大計,終乃迫而忍辱簽訂條約,何可厚非。”

我 們再看名記者王芸生的說法,“綜觀‘21條’交涉之始末經過,今以事後之明論之,中國方面可謂錯誤甚少,若袁世凱之果決,陸徵祥之磋磨,曹汝霖、陸宗輿之 機變,蔡廷幹、顧維鈞等之活動,皆前此歷次對外交涉所少見者”。他對袁世凱、對參與“21條”談判的這些人都給予很高的評價,這是比較接近事實的。

鄧拓說過這樣一句話:“真能讀盡天下書,益知古人不可輕議。”我們把這段話也送給大家:對袁世凱的評價也是這樣。

(《新史記》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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