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5日星期日

竊國與愛國都不成立,誤國並非袁世凱一人

《新史記》編者按:2011年是辛亥革命100週年,也是中華民國首任總統袁世凱逝世95週年,6月5日至7日項城袁氏家族聯誼會在安陽舉辦第三次 家族聯 誼會,並召開了“辛亥革命與袁世凱研討會”,國內一些研究近代史的學者、專家參加了會議,“共識網”刊登了與會者發言記錄,現摘錄如下。小標題為本刊所 加。



張耀傑(歷史學者、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

駱 寶善教授昨天說當年有張謇的詔書,還有一個詔書駱先生沒說,是一個叫洪述祖的人寫的,唐紹儀還沒有南下以前就寫了,實際上是辛亥革命爆發沒幾天這個詔書就 寫了,這個詔書寫完,洪述祖就給唐紹儀出主意了,說你去談就要談共和,談共和以後,袁世凱是大總統,你就是內閣總理,唐紹儀之所以有這麼大的推動力,就是 他想當內閣總理。其實這個人一年以後就是參與殺宋教仁的人,二次革命也是這個事引出來的。


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張耀傑。






駱 先生評點袁世凱的書裏面,關於宋案的說法是不成立的。洪述祖是唐紹儀的人,不是趙秉鈞的人,唐紹儀回頭當總理的路上,還沒回到北京,洪述祖已經到趙秉鈞的 內務部去要當秘書長了,這個《申報》上是登出來的,當時《申報》的說法是,趙部長說了,這個人是唐紹儀的人,居功行賞,他有功了,就是寫詔書幹這件事有 功。

所以後來殺宋教仁,不是因為他是趙秉鈞的人,更不是因為他是袁世凱的人,而是因為他和應桂馨有聯繫。因為這麼一 點就證明刺殺宋教仁是袁世凱和趙秉鈞參與了,是不構成證據的。實際上應桂馨是什麼人?應桂馨是陳其美的諜報科長,孫中山的衛隊司令,黃興的兵戰助理。在殺 宋教仁前一個星期,從黃興那兒就拿出了60萬,給宋教仁50萬,他自己拿了10萬,應桂馨不是光從中央政府那兒每月領一千塊錢,黃興一下子就給他10萬, 你說他是誰殺的?你這個結論太草率了,這是第一點。

但是你這個詔書很有意義,你說出來了一個合法性的問題。袁世凱當 總統的合法性要遠遠大於孫中山當總統的合法性,因為袁世凱當內閣總理是資政院推選的——相當於人民代表大會,是有權力選舉總理甚至大總統的。南京的都督代 表會議是沒有這個權力的,它不代表民意。北方政府的合法性遠遠超過南京政府的合法性,這是合法性的問題。

還有一點,就是歷史局限性,我們現在給袁世凱平反,我們還要承認他的局限性,不能說以前冤枉了他,現在就說他什麼都好。“竊國”是不成立的,“愛國”也是不成立的,“誤國”不是他一個人誤的,他肯定也誤了。

他 沒當總統時,慈禧活著時,他搞過憲政,天津的咨議局做得最好,咨議局主要是省市來選舉的,他當總統時選了嗎?他推行各省自治了嗎?沒有。合法的參議院他給 解散了,你說國民黨叛亂,解散,可以,那你重新組織啊,沒組織,原來的咨議局、參議院他都沒再搞了,為什麼?不就是你想專制嘛?

中國的農民都想當皇帝,談判的時候,君主立憲是真的,後來當皇帝也是真的,他不是不想當,真不想當,跑到美國去,跑到國外去,不就行了嗎?他沒有嘛。

中國需要華盛頓,他不是;中國需要明治,他也不是;中國需要伊藤博文,他也不是。
馬 勇老師說“非袁莫屬”。1913年就改了:“非去袁莫屬”,他當皇帝,就更進一步“非去袁莫屬”——你當皇帝了,那當然大家要推翻你,當初你信誓旦旦不當 皇帝,中國傳統要講信用,你發過誓不當,你後來又當,不管什麼理由,你不可以當。毛澤東那麼厲害,他都沒敢當,皇帝是不能當的,聽說馬勇老師要給他當皇帝 給出一個解釋,這有什麼好解釋的,袁世凱當內閣總理肯定是合適的、一流的,當皇帝他不合適,也沒資格,當初談判的時候,張謇已經說過,如果非要當皇帝,蠻 族不行,我們找孔家,怎麼能輪到你袁家了?這是要合法性的。

什麼叫“共和”,君主專制不是共和,民主憲政才是共和, “一黨訓政”叫共和嗎?一家人當皇帝不可以,一個黨當皇帝就可以嗎?孫中山可以搞一黨訓政嗎?歷史證明,一黨訓政比君主立憲、比一家人當皇帝更邪惡更壞。 有皇帝的時候,能一下子餓死幾千萬嗎?沒有。一黨專制,還是專制,你不讓大家選,不讓“權為民所賦”,就是專制。

(《新史記》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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