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9日星期一

中国海监船在有争议海域宣示主权

作者 尼古拉

听众朋友,继10月25号周四之后,中国海监船于10月28号周日再度进出距离钓鱼岛(Diaoyu)即日方所称尖阁诸岛(Senkaku)22公里的海域,引发各方关注。包括法新社、共同社和新华社在内的各大媒体都报道了这一消息。

日本共同社的标题是,四艘中国海监船一度驶入尖阁周边日本领海。中国新华社的标题说,中国海监执法船编队继续在钓鱼岛领海维权巡航。而在中日钓岛争议中持中立态度的法新社周日发自东京的法文新闻稿的标题则为:中国船只再度接近日本管辖的岛屿。法新社在报道中,同时引述了日本海上保安厅和中国新华社的消息,但法新社报道着重强调中国海监船周日进出的水域距离中日之间存在主权争议的岛屿不到22公里,这是主权国家的领海水域。

按照国际法的规定,领海为邻接一国陆地领土及其内水,并处于该国主权下的一定宽度的海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领海的最大范围不超过海岸线的12海里,即22公里。尽管,领海基线的确定存在两种不同方式,但领海是沿岸国领土的一部分,沿岸国对领海享有主权,这一点是明确的。但外国船只出现在一个主权国家的领海里,并不一定就算侵犯他国的主权。因为,国际法上就主权国家的领海,还存在“无害通过权”的规则,即外国船舶享有无公害通过一国领海的自由。但外国船舶在他国领海享有“无害通过权”需要符合三个条件:(1)通过领海必须是无害的,即不损害沿岸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也不违反国际法规则。(2)在通过一国领海时,应当遵守沿岸国的有关法令。(3)除意外情况外,通过领海必须是继续不停地迅速航行,中途不得停舶。此外,无害通过权,一般只适用于商船。

哪中国海监船近日在距离钓岛不到22公里的水域进出,属于一种宣示主权的举动,还是在做无害通过呢?这就要看中国海监船在有争议海域里行驶时的具体行为。法新社提到,分别于周四和周日进出有争议海域的中国船舶不是同一批。据日本海上保安厅的说法,中国海监船在周日国际标准时间2点进入距离尖阁诸岛22公里的海域范围内,数小时后才离开。日本共同社在报道中,也没有描述中国海监船在有争议海域里的具体行为。但中国新华社在报道中说,中国海监编队在钓鱼岛领海进行维权巡航,并对在中国领海内发现的日方巡视船和其他船只连续进行喊话,申明中国主权立场,责令日船立即离开中国领海,并对日方侵权行为进行监视取证。

所以说,虽然日本海上保安厅的消息,没有提到中国海监船在距离钓岛不到22公里的争议水域中出入期间的具体活动,但中国海监船显然不是在行使依照国际法规定,给外国船舶享有的“无害通过权”。这是中国行政船在钓岛宣示主权的具体表现。而日方在报道中,对中国海监船在钓岛领海范围内,或尖阁诸岛领海范围内具体活动,含糊其辞、一笔带过的处理方式,或许从侧面反映了中日两国官方当前在处理这一争议上的形势优劣。对此,共同社周日晚间的最新报道说,就日中两国和日韩两国的岛屿主权争纷,日本地方上的不满情绪正在扩大。日本全国47个都道府县中,已有37个道府县曾表决通过意见书或决议,要求日本政府对中、韩两国提出抗议或采取“坚决的外交态度”。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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