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9日星期一

“溫家寶不能清楚解釋就該辭職”


《明鏡》記者范方華/溫家寶律師駁斥《紐約時報》報導的聲明,贏得了肯定的掌聲,但也招來質疑的聲音。紐約律師李進進對《明鏡》指出,這份律師聲明沒有意義,因為當事人並未自己回答問題,如果溫家寶不能清楚答覆《紐約時報》提出的疑點,就應該辭職。紐約市立大學皇后學院政治學教授孫雁則對《明鏡》說,只要有權,不論本人是否願意和參與,他的家族都會輕易占上便宜,如果領導人默允親屬經商, 實際上就是允許腐敗。

當事人不見了?

《紐約時報》有關溫家財產的報導震撼國際後,北京律師白濤、王衛東10月27日以溫家寶家人的名義發出聲明,強調《紐約時報》關於溫家寶家人及親友擁有鉅額隱祕財產的報導不實,溫家寶家人有的沒有從事經營活動,即使有的有,也沒有從事任何非法經營活動,未持任何公司股份,溫家寶母親除工資及退休金外,無其他任何收入和財產,而溫家寶從未在家人的經營活動中起到任何作用,他的親屬,以及這些親屬的朋友、同事的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他們本人負責,聲明說,將對《紐約時報》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這份聲明對紐約律師李進進來說,不具意義,因為事件當事人並未親自站出來說明。“遇到大事情,應該由當事人來回覆,尤其一些事實問題,應該由當事人自己回答,所以溫家寶講了什麼、他的家人講了什麼,律師的回覆沒有意義,律師當然可以講,但如果講錯了,誰負責?”

李進進回憶,90年代剛在美國做律師的時候,曾有一個要求上訴委員會重開的案子被駁回,理由是他寫的申請缺乏當事人的自己的證詞或聲明。從此之後,每個申請李進進都附有當事人的證詞或聲明。他也理解到為什麼律師的聲明不能代替當事人的聲明:律師所寫的聲明的責任,不能有當事人來負;所以律師關於一些事實聲明,比如有沒有貪污多少錢,沒有實際意義。貪沒貪多少錢,要當事人自己講。

而溫家寶家人的聲明就見不到當事人自己陳述的地方。“在美國,這樣的聲明沒有法律效益,把它提交到法庭,法庭不會承認的,因為事實部分必須由當事人自己回答;就像警察辦案,他會審訊律師,還是審訊當事人?”李進進問。

聲明還有令人摸不著頭腦的地方。“律師的聲明本身有很大的缺陷,它到底代表誰並不清楚。”李進進對《明鏡》表示,聲明說代表溫家寶的家人,但報導涉及的包括溫家寶在內至少有7人:溫家寶、溫家寶夫人張培莉、一對兒女溫雲松和温如春、小舅子張劍鳴和張劍鹍、弟弟溫家宏、母親楊志雲,聲明是否代表所有的人?所有人都授權給律師了嗎?

此外,溫家寶作為國家總理,與這些人都有利益衝突,李進進認為他應該和這些人切割,但現在卻把他與所有其他人都合在一起談了。這些當事人之間也有利益衝突,律師不應該隨便就代表一個有利益衝突的團體,這一切都意味著這是個政治行為。

對於封鎖《紐約時報》的報導,李進進也認為不可取。“中國政府應該全面公開消息,讓大家去判斷,把它封鎖是不對的。”

《紐約時報》沒說溫家寶貪腐

除了律師聲明外,明鏡新聞網引述消息人士的話指出,溫家寶就該報導做出了四點回應︰第一,他家人沒有從事任何不合法的商業行為;第二,《紐約時報》披露他們家族擁有170億人民幣根本不存在;第三,凡有關家人都應該就此公開澄清,並接受工商、財務和司法的調查和審計,並承擔責任;第四,其他親屬、“朋友”、“同事”應該對他們自己的商業服務承擔責任。

李進進對《明鏡》表示,否認170億人民幣的資產是一種很滑稽的否認,等於沒有說到重點,因為雖然否認170億的存在,那是否存在120億?是否存在80億?所以又到底有沒有資產?有多少資產?這些都應該公開。

根據中國統計局的數據,2011年中國人均GDP達5432美元,李進進問,相較之下,一個總理的資產如果有幾千萬美元,已經是很高的數字了,如果像彭博,過去是生意人,有鉅額資產很正常,但溫家寶過去並非資本家。

更重要的是,這些財產是如何獲得的。李進進對《明鏡》表示,《紐約時報》其實沒有針對溫家寶本人指控他貪腐,甚至還有正面的語言,報導引用維基解密裡一份對美國國務院的電文,顯示溫家寶對其親屬的商業交易有所了解,且相當不滿。

李進進認為,《紐約時報》的報導僅說了一個事實,就是在溫家寶家人的名下有鉅額資產,但沒有說是合法得到還是非法得到,這點和薄熙來等其他案件有很大的區別,後者牽涉貪腐,有行賄、受賄的行為,但前者是指通過公司的股份而擁有資產,資產來源是否具有合法性,是另一回事。

“這件事的合法性非常不明確,所以問題在於什麼是合法性,他們是通過正當法律程序獲得某一公司的股份嗎?若只是如此,溫家寶和他家人都沒問題。” 李進進對《明鏡》說,但現在的問題是,總理家屬為什麼可以“合法”得到這麼多資產?是不是他的家人利用溫家寶的職位,在其中獲利?有沒有通過內部消息獲得資產?“比如美國SEC(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管理非常嚴格,一個公司的買賣,如果內部的人把消息通報給外部的人,就是犯罪行為。”

不能清楚答覆就該辭職

由於牽涉到國家整體形象,李進進認為中國政府也應該有所表示。“遇到這樣大的事、遇到這樣的國際指控,必須有正當的回應,這涉及到中國政府的形象,政府也應該出面回答,表達自己的立場和一個對國際社會和自己老百姓一個負責任的態度,總理家人被指不當得利27億美元,但到目前為止,中國政府沒有任何反應。”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10月26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對《紐約時報》報導的提問時,表示“溫家寶總理的家人已經授權律師發佈了一項聲明,並將繼續澄清《紐約時報》的部分錯誤報道”、“世界上總有些聲音不希望看到中國發展強大,他們別具用心抹黑中國和中國領導人,借此散佈不穩定的訊息”。

但李進進認為,外交部的反駁不是一個恰當的回應,因為只是回別人的提問。中國總理辦公室應該主動進行答覆,好比溫家寶所回應的四點,就應該利用政府公告來發佈。“一個非公眾人物,可以不理睬對他的指控,除非到了法律訴訟的程序,但溫家寶不應該不理睬。”

因此,對於某些人認為溫家寶通過私人律師來答覆此議題,是一種進步,李進進不能認同。“通過律師來證明資產的合法性,是很荒唐的事。這不是進步,他是國家總理,代表國家,他的問題涉及到國家整體形象,遇到這樣大問題就該答覆,如果他不能正確面對這個問題、清楚答覆這個問題,就應該辭職。”

李進進對《明鏡》表示,一些海外中文媒體的報導,似乎都意圖在保護溫家寶,把中國未來改革的希望寄託在某一個人身上,這種作法並不妥當。一個人有問題,就是有問題,該辭職就辭職,不管他在政治上有多少貢獻;不能因為一個人在政治上的態度,而淡化、犧牲了法律的原則,這樣的原則就是一個國家的領導人物和其家人,不能利用職權來獲得利益。國家如果僅想依賴一個人往前走,是不現實的。

“對於溫家寶的問題,不是辯不辯護的問題,而是講清楚、透明的問題,必須讓老百姓瞭解。”李進進說。

那些收入其實就是合法的腐敗

研究廉政議題的紐約市立大學皇后學院政治學教授孫雁,則從利益衝突和政改的角度來看這件事。她對《明鏡》指出,中國人“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傳統文化根深蒂固,只要有權,不論他本人是否願意和參與,他的家族都會輕易占上便宜,如政府訂單、 政府壟斷、 超正常的投資回收、為外企做中國高級代理…… 等等。

因此,孫雁表示, 凡是領導的親屬經商, 必然是腐敗的,除非親屬隱名匿姓, 並嚴格掩飾家庭背景。如果領導人默允親屬經商, 實際上就是允許腐敗, 這一點中央領導,包括溫家寶本人, 好像還意識不到, 溫家寶家屬律師的聲明中還說收入是合法的, 其實就是合法的腐敗.。

孫雁對《明鏡》解釋,89年天安門事件前的學生游行, 就是針對當時的官員和官子弟利用權利進行的官倒行為,當時的這種腐敗也是合法的。 六四後中央曾發令禁止官員和官子弟經商, 但92年全面市場經濟以後, 他們的經商活動變本加厲了。

“其實, 所有前任和現任官員的配偶和子弟,尤其高層的, 在現階段中國法治不健全的情況下, 都應該被禁止經商, 尤其是參與國企的經營。 國外叫利益衝突,這是 一個很基本的反腐概念。”孫雁強調。

中國政府對此次事件的處理方式,也反映了政改議題。孫雁認為, 多黨制及普選也許一時在中國實行有困難,但另一些措施,如公民和媒體有自由批評監督政府、 人人平等的法治、 由獨立審計機構監督的官員財產公布等,都是可以著手推行的。

“ 比如, 如果真正有政改的概念, 首先就不該將《紐約時報》和彭博網封掉,這一封, 喊什麼政改都無力了。 其二, 啟用律師反駁紐時, 是很好的講法律的行為, 但是 也應該給所有的公民同樣的權利, 包括執政黨假定有罪的人。 其三, 在調查和懲治官員腐敗上有選擇的行為,,也是拿法治和公平開玩笑。 ”

孫雁對《明鏡》表示,政改是假,人治是真,這就是為什麼薄熙來案明顯是政治鬥爭的工具,難讓人相信其程序和結果的公正。

孫雁說,2012年8月,當中國最轟動的搶劫殺人案犯周克華被擊斃時,她正好在當地,了解不少下層百姓的複雜心情, 有的公然遺憾犯人沒去搶殺官員、襲擊政府機構,這說明執政黨的合法性和公信度, 都到了危機的低點。








紐約律師李進進(李進進律師樓網頁)




紐約市立大學皇后學院政治學教授孫雁(孫雁提供明鏡網)


6 条评论:

匿名 说...

多年来,温家宝不遗余力地叫喊政改。他所倡导的政改就是要把他,他的家族和其利益集团同犯们以权谋私,敛财的收获法律化,合法化。

匿名 说...

【明报专讯】一位接近中共高层的消息人士透露,温家宝已正式写信给中共高层,坚决要求「立即成立专门机构」,「对我的贪污传言,进行全面的、公开的调查」;「公开给人们一个交代」。

  一位不能公开自己身分的消息人士表示,近日,《纽约时报》刊登了有关温家宝家族贪污的文章,声称温家宝家族贪污27亿美元,一些媒体立即跟进,掀起了一场针对温家宝的前所未有的大讨伐。温家宝此次致函中共高层,就是对这种贪污传言的回应。

  温家宝在这封信中特别要求,对他的贪污腐败传闻调查,「邀请中外媒体派代表参加」,而且他和他的亲属「将无条件地绝对配合这种公开的调查」。

  温家宝还表示,如果不能对他的这种贪污传言进行公开的调查,也可以组成专桉调查小组进行独立调查;如果不能进行调查,他则要求高层同意他立即公开自己的财产。

  该消息人士还透露,温家宝在这两封正式递交给中共高层的信中还进一步表示,别说是媒体所传言的贪污27亿美元,「如果调查结果证明我或我的亲属有任何的贪污腐败行为,愿意接受党纪国法的任何惩罚」。温家宝甚至还要求,如果对他和他的所谓家族的公开调查结果证明,他和他的所谓家族有任何贪污腐败的行为,他「都愿意接受公审」和「接受党纪国法的最严厉的惩处」。

 

温家宝蹲坐在地震废墟上


 该人士表示,这是温家宝第五次正式写信给中共高层要求对他进行独立调查。在此之前他已在政治局会议上多次要求,对他家族的贪污腐败传闻进行调查,并表示如有任何贪污腐败行为,他愿意立即辞职和接受党纪国法处理。温家宝还多次建议,应立即全面推行党政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而他愿首先公开自己的财产。

  而实际上,虽然中共高层实际上并未公开接受温家宝的这种要求,不过由某位高官主管的相关机构早就对温家宝家族的所谓贪污腐败行为,多次进行过非常严密调查,结果并没有发现任何贪污腐败的证据。

  另据一位消息人士透露,曾经参与调查温家宝贪污调查的一位这位高官的亲信私下表示,关于温家宝家族贪污的线索实际上只有三个:一个是温家宝夫人张培莉在台湾买高价珠宝;二是温家宝家族与通过平安保险公司敛财;三是温家宝的儿子化名郑建源敛财。这次《纽约时报》声称温家宝家族贪污,主要根据也就是这三条。不过经过反覆调查,他们发现其实张培莉并未在台湾买过任何珠宝,而只是应邀鑑赏而已。在她鑑赏之后又有人「故意买了珠宝」送给张培莉,也被张培莉拒绝了。可是有关店家为了自己的生意故意宣称张培莉本人购买了高价珠宝,因此造成了所谓张培莉在台湾高价买珠宝的传言。至于平安保险,第一该公司运作完全合法,第二实际上温家宝家属与平安保险公司早就没有任何关系。因此,说温家宝家族通过平安保险公司敛财,实在难以成立。而说温家宝的儿子化名郑建源更是离谱,因为郑建源本人早就公开澄清他不是温云松,而且与温云松没有任何关系。

  分析人士指出,这次《纽约时报》等对温家宝的贪污腐败报道,其实并无新意,而只是重复了一些早已在网络上流传且已经被证实根本不成立的传言而已。

  不过,在这个时候利用《纽约时报》对中国社会政治了解的局限来发动对温家宝的这种攻击,并不是偶然的,而是要在关键时刻打击中共内部的改革派。因为温家宝可以说是继胡耀邦、赵紫阳后中共的又一位改革重要推动者,而且他坚决反对薄熙来的唱红打黑,更是一直在力主改革派人物进入下一届政治局常委。现在中共高层正在为十八大政治局人选进行最后的激烈斗争,以贪污为借口对温家宝进行攻击,目的是非常显然的。

匿名 说...

让温辞职,那其他那几个常委呢,就不应该辞职吗?仅仅针对一个温是不公平的,也没有意义,要么别有用心

匿名 说...

温家宝的御用媒体工作真够勤奋呀。口口声声党中央,现在的9常委哪个能代表毛泽东创建的共产党? 把政治斗争刑法化是温老贼的首创,他这叫自食其果。狼狈为奸的胡温反党集团的丧钟敲响了。

匿名 说...

扯什么都是胡扯、荒唐。病因是独裁,是一党专政,党在法律之上。这个根不去,想不腐败,痴人说梦!

匿名 说...

温家宝的无耻真是惊人,他不首先辞职,然后接受调查

却无耻的要求什么进行调查?
你不辞职,怎么调查?谁敢调查?

怎么确保你不利用自己权力销毁证据,妨碍调查?

你说不干涉就不干涉?

你辞职还允许你自己能自我辩护

薄熙来是被你们先无耻的抓起来进行疯狂迫害,到现在连为自己辩护的权利都被剥夺

到现在连为薄熙来辩护的人的声音都被一概封杀了,你居然还无耻在声明什么?

一边在网络极尽疯狂之能事的封杀消息,封杀各种质疑批评声音
一边还虚伪的透过他在海外收买的仑子媒体摆高姿态,什么愿意接受调查云云
简直笑话,虚伪到作呕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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