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星期二

中国人大常委立法形式确认网络实名制 评论忧虑限制言论自由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24号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据报道,草案将以立法形式对网络注册实名制予以确认。评论界人士表示,希望广大网民的言论自由不要因为这个草案的通过而受到限制。

连日来,中国媒体连篇累牍地报道有关官方 需要加强网络管控的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审议的决定草案的宗旨据称是为了“加强网络信息保护”;之所以提出要“保护”网络信息,主要起因包括:一)包括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在内的一些信息在网络上被盗取,并被用于诈骗— 央视等媒体这几天对公安部门抓捕网络诈骗嫌疑人的行动作了报道。二)网络环境受到谣言、诽谤和不文明语言的污染,网上甚至出现“血腥”、“暴力”的视频,这些东西需要加以净化和清理。

美国托莱多大学荣誉教授、政治学学者冉伯恭表示,网络给人类带来了便利,但也带来许多新问题。冉教授表示,中国政府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立法也许会伤及网络自由:

“中国是个一党政治,当然它最主要的是全国要安定,对政府没有威胁。在这种大前提(考虑)之下,所采取的措施政策一定会比西方更严格,可能伤害到人民的网络自由。”

北京律师李敦勇表示,政府的立法将会起到保护商业机密的积极作用,但是也有限制言论自由的功能:

“如果实行网络实名制,每个人说话对自己可能更负责了,但是另一方面,他会产生很多顾虑,他就不想把自己的真心话讲出来。”

另一位北京律师张凯则表示,公民有匿名表达的自由:

“这种立法可能会限制更多的自由,尤其是在今天的中国,公民的网络自由可能更重要。”

张律师说,全国人大如果将网络注册实名制确定为法律,那么他希望人大同时出台一些配套法律:

“同时应该配套保证公民正常的自由不受到伤害的法律。”

李敦勇律师表示,中国的问题主要是在执法方面:

“包括这个保护信息的法案,它即使通过了,写上了‘保护人的(言论)自由’了,在真正落实的时候还是靠执行的这个人。”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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