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樂寶:國保支隊曾威脅給我定“傳播淫穢罪”
吳樂寶在家裡是獨子獨孫,在大學期間通因為在人人網(當時的校內網)上發博文,討論西藏“三一四”事件及西藏歷史,生平第一次被喝茶。吳樂寶的推特帳號為@MerlotN,他曾這樣評價不完美甚至有些懦弱的自己:又屈又撓的民主逗士,悔過書專家。關到看守所裡就屈服了,坐牢黨,跑路黨政治局委員,茶黨主席。他選擇2013年2月6日臨近春節,同時也是王立軍出走美領館一週年紀念日這天,抱著試試看的心理,借道香港,來到澳洲。在接受《內幕》採訪時,他說:“如果讓我再選擇一次,我未必會再次走上實名對抗共產黨一黨獨裁的道路;可能會低調些,但我不後悔我的選擇,因為我選擇的是正確的道路,至少我自己這樣認為。”
“他們抓我的主要原因是茉莉花事件,懷疑我為茉莉花革命策劃者,審問我的主要內容是2011年初在艾未未家做客的時候幹了什麼,艾未未和茉莉花有什麼關係;問我為什麼要在‘秘密樹洞’那個公共帳號(@mimitree0)裡發帖,帖子為什麼會被轉到博訊上,從2011年7月14日至10月28日,我一共被關押了107天。”
“7月24日,蚌埠國保支隊在蚌埠市拘留所給我宣布刑事拘留,將我銬上帶到蚌埠市第二看守所,從此開始了地獄般的生活。在派出所關了一天,拘留關了九天,剩下的97天在蚌埠市第二看守所104號房裡度過。”
茉莉花鎮壓受害者吳樂寶。
“看守所伙食異常差,這樣描述吧,看守所偶爾會賣些工作人員吃剩的工作餐給號房,這些工作餐在正常人的生活裡味道也就一般,但在號房裡一碟素菜可能是牢頭獄霸階層十天才能偶爾享受一次的珍饈佳餚。看守所兩天會發一個雞蛋保證在押犯人的飲食。在看守所需要幹活,工作環境異常差,早上6點到晚上8點,新人幹不完活夜間還要幹,有的新人一天幹活時間接近20個小時,報酬每天1元至1.5元人民幣,合20至30美分左右,工作環境也異常差。我幹了一個星期左右就開始全身痛,蹲下上廁所,不扶著東西就會摔倒。幹活期間不許停,我累的實在舉不動手稍微停了幾秒,即被牢頭獄霸打幾下。我出來之後幾個月身體活動都不正常,上下樓膝蓋酸了幾個月。”
“審訊比較複雜,負責審訊我的主要是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茉莉花案件負責人員(警號013947的人,自稱負責過艾未未案件),省公安廳國保總隊,蚌埠市國內安全保衛支隊三級部門,蚌埠市公安局網絡監管支隊,刑偵支隊也參與了對我的抄家審訊,涉及罪名主要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蚌埠國保支隊曾經威脅如果我不認罪,就給定‘傳播淫穢’罪,我曾用P2P方式下載成人視頻;或定‘侮辱他人’罪,我曾在網上調侃防火牆之父方濱興、艾未未紀錄片《老媽蹄花》裡的女政委、徐科長等。我當時反駁,‘侮辱他人’是自訴罪,警察說你罵了黨和國家領導人,黨和國家領導人不可能來告你,但我們可以讓方濱興、徐科長、女政委來告你。”
“大約進去20天後我同意寫保證書、悔過書,不過幾次都沒通過被要求重寫。2011年10月26日,我寫了悔罪書,悔過書,保證書,10月28日,取保候審”。
茉莉花鎮壓受害者魏強。
魏強:去了一次麥當勞強迫失蹤64天
魏強的推特帳號為@Watchmen725,他對《內幕》說:“據說我打小就比較敏感而且倔強,而逐漸長大的過程之中也就產生了很多對環境的不滿和思考。我對維權不感興趣,我不喜歡幫助那些總是需要幫助的人,我更認同自己革命者的身分。”
“2月20日前後在我推特上轉發和支援了茉莉花革命的相關消息。當天早上我去了現場,並在推特上直播現場情況。我11點左右來到了北京王府井大街,先是在商場和大街上來回穿梭,反覆故作鎮定的東張西望。後來我痛下決心一定要去‘革命聖地’近距離看一眼,這個決定讓我稍微有些缺氧,雖然‘麥當勞’就在馬路的另一邊,但靠近它卻讓我感覺自己像是在4000米登山一樣。麥當勞有些悶熱,這裡坐滿了人,看到漢堡包都讓我感到壓抑,我感覺自己在這裡太過暴漏,便假裝沒帶錢匆匆從後門離開了這個佈滿陰霾的小屋。我開始裝作像一個對高樓大廈特別感興趣的遊客,在拍攝了不少駐足的警車和周圍環境後前往一個商場的會員中心上網。”
“下午2點左右,當我再次前往麥當勞外時,發現這裡的路口都已經擁堵住了。我腦海中對集會現場的回憶畫面就像一部快進中的默片,人們摩肩擦踵、步步緊逼;如魚群一般彼此聚集和簇擁。”
“2月27日下午,我被六、七個警察從傳知行的地下室裡帶走。其實抓我預料到了,一共被看押了64天。”“轉移羈押地點時都被帶上了黑頭套,為把我和外界隔開”。“最早一週我被關押在北京海淀區看守所,後轉入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關押二十多天,又轉回海淀區看守所,三天之後即被押解迴延安拘留所九天,之後又被押回北京帶到密雲區的黑監獄,直到4月底再次被送回戶口所在地延安長慶七廠,被看守在一處招待所內五天。”
“在密雲時,我生病難受早上沒有起床,看守頭子就不給我吃中午飯,我繼續睡覺之後遭到兩人連續毆打,臉部被打青腫、耳廓流血,最後的頭部一擊讓我失去意識跌倒。而且在密雲時,那裡的看守24小時抽菸,開著燈。後來,我寫了一篇《記茉莉花》,回憶了那段時間的種種遭遇”。
“他們從一個專業的網監隊伍那裡捧回來厚厚一沓我的罪證材料,大部分都是打印下來的網頁,並且每一個項目的旁邊還有專門機構所作的評級。最後,還有幾頁網監輿情方面給出的有關‘邪惡指數’的專業性評估,我的預審看了那上面對我的專業描述後對我刮目相看,估計那上面是說我壞到骨子裡了。期間還給我定了‘非法集會’和‘尋釁滋事’罪”。“在密雲的時候,主要是調查我和艾未未之間的聯繫,我就如實道來,說自己現在和艾未未沒聯繫了,並告訴他們艾胖子不是我菜。但是他們似乎要蒐集有關艾未未的一切信息,包括我不喜歡艾未未哪一點,我如實說來,我說我覺得艾未未自高自大、目中無人還特別專橫和過於自負……讓我沒想到的事,他們似乎樂壞了!”
“他們非常想知道誰是茉莉花集會的幕後主使,一度說已經有人指正我就是主使了,一度又說有證據證明XXX脫不了干係,他們越到後期越向失去了線索的獵犬。”
“3月末和我同在海淀看守所的大部分人都被要求寫保證書後就可被取保釋放,我拒絕了,遂被押迴延安被決定勞教,滯留期間補寫了一份。回到密雲時又寫了一份,最後一次是在被押迴延安後按要求寫的。5月2日,父母從公安局將我接走。”(《內幕》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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