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2日星期四

首日庭審薄熙來曝光中紀委搞逼供

 明鏡新聞網記者 程度

 儘管8月22日的首日審判,濟南中院發佈的庭審微博直播記錄已經是經過滯緩、刪減的潔本,但不少觀眾對審判大呼 “今天過癮”。

  顯然,這場政治審判是經過綵排,然後中共當局認為穩妥才端上舞台的,但他們還是看錯了薄熙來:薄熙來想抓住了昔日被他唾棄的法庭,施行最後大反擊。



薄熙來審判中的黑色幽默。

  在重慶,薄熙來視法律如兒戲,玷污法治有目共睹,但在審判席上,薄熙來從一開始就搶佔了法律制高點。他對法庭說的第一句正式開場話是:“我希望法官能夠合理的公正的來審判,按照我國法律的程序來審判這個問題。”

    接著,薄熙來對被指控自己的涉嫌受賄罪名全盤否認。在法庭就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來三次收受唐肖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10.9446萬元的事實進行調查時,薄熙來開口即說“唐肖林說給我三次送錢的事情是不存在的”;在反駁薄谷開來2013年3月出具的證言時, 薄熙來稱“我覺得谷開來的證言非常滑稽”. 薄熙來說”谷開來作證能力提出質疑“(其有精神障礙),“谷開來說的全部的話都是假的”。

  在得意處,薄熙來不僅批評法庭出示的“唐肖林的證言”因為利害關係不可信,而且法庭居然出示這種證據是 “褻瀆法庭的神聖”,激動中,薄熙來說唐肖林“他就像瘋狗一樣亂咬,以此立功。”

最精彩處是薄熙來當庭翻供,反擊中紀委,曝光中紀委搞逼供。薄熙來在法庭上說, “對唐肖林三次給我送錢的事情,我曾經在中紀委對我審查期間我違心地承認過這個事情,就是願意承擔法律責任,但當時我完全不知道這些事情的情節,腦中一片空白。”

  “鑒於被告人當庭供述與在中央紀委審查期間的自書材料、在偵查階段的親筆供詞及審查起訴階段的供述不一致”, 濟南檢察院的公訴人被迫在法庭上出示了薄熙來在被中紀委“雙規”期間,寫於2012年7月26日寫出坦白材料:

  “我應向組織交代的是,我的孩子薄瓜瓜從中學時代就到英國讀書,我妻子谷開來去"陪讀"。唐肖林就以他母子倆在國外日常生活之需為由,曾先後兩次送錢,一次是2002年在我瀋陽的家裡,送了五萬美元,錢交給了開來。一次是2005年在我北京的辦公室,送了八萬美元,錢拿回了家,放在了家裡我和谷開來公用的一個保險櫃裡。”

  “此外,2004年,我剛到商務部工作時,唐肖林曾專程去辦公室看望我,並捎去了五萬元人民幣,說是‘添些文具’。錢我拿回了家,也放在那個共用的保險櫃裡。這八萬美元和五萬元人民幣,我跟開來打了招呼,未說明來源,讓她需要時自取。以後她告我,為瓜瓜曾動用過保險櫃裡的錢。”


  “唐肖林還多次從深圳、香港給我捎過辦公用品、護髮素、小電器、玩具等。”

 “過去30多年,我內心的原則是拒收錢款的。但因唐肖林是我在"文革"患難時相處多年的工友;其父又是老華北局的幹部,有個老感情;我就思想麻痹,放鬆了自己,十分後悔!向組織誠摯地悔過!”

  沒有想到,薄熙來並不因此就乖乖就範,一個中紀委對薄熙來逼供的大故事被踢爆:

  “對唐肖林問題,7月26日在中央紀委審查我的期間我寫的筆錄,的確有這回事。庭前會議上我已經把情況都陳述了,理由:一是對我不正當的壓力的情況下寫的。第二是有明確的誘導因素。”

  “被告人:當時,我考慮到大勢所趨,無可挽回。在這種情況下,我不得不表示拿兩個大單,一個是唐肖林和一個是徐明。”

  共產黨中紀委的黑暗與無法無天,現在輪到薄熙來領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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