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2日星期四

薄熙來的律師幹什麼去了?

李進進 專稿

薄熙來審判吸引很人的眼球。作為一個律師,我在觀察審判的過程。看起來,法庭在開始的時候顯得有程序和禮貌,不慌不忙的問些分的問題。雖然我覺得這些程序多餘的,還是覺得比法庭從前的那種武斷有進步。但是當程序進行到公訴人提供證據的時候,我強烈的感到國目前的審判程序依舊很落後。

第一,法庭仍然使用量的“聽說”材料,比如谷開來和唐肖林都沒有到庭作證,公訴人呈交的是谷開來的證詞,唐肖林的錄音。顯然法庭是在聽公訴人轉述這些證人說的話。這是聽說(hearsay)的材料。當事人沒有被告的律師質證,轉述的文字容易引起誤解或不確切,感念含糊,證人的可信度無法確定。當薄熙來駁證言和錄音的時候,法庭無法確定其反駁的正當與否。


李進進律師


第二,被告人不當地充當律師的角色,去直接盤問當事人,並在程序中達對證人或證言的不滿。當被告人質問對方時,他很容易感情衝動,有點時候提問的方法不對。如國法庭,被告人的不當表現,會給陪審團造不當的負面印象,對其審判結果不利。事實上,被告人在庭上講何話都有可能產生負面影響。現在薄熙來已經開始用語言攻擊徐明、唐肖林和谷開來。薄熙來還和徐明當庭對質,期間間接承認他知道徐明對谷開來和薄瓜瓜好等。這就是等於是認罪了。薄熙來的律師幹什麼去了?中國的刑事審判程序怎麼可以讓被告去自己直接去辯護和質問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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