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8日星期三

杨光:以直报怨:以平反换宽恕


先认罪,再悔罪,后恕罪,理所当然。对罪人可以不报复,对受害者则不可以不安抚。该认错的要认错,该谢罪的要谢罪,该道歉的要道歉,该赔偿的要赔偿,做完了这些平反的工作,“打倒某某党”、“千百万人人头落地”之类的政治清算当可避免,也必须避免。以直报怨,立基于平反的宽恕才是正义的宽恕,也才是靠得住的宽恕。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论语·宪问》



六四惨案二十三周年之际,早已淡出六四流亡者圈子、成功转型为商人、近年来皈依了基督教的柴玲女士发表了《我原谅他们》的公开信。她在信中说:“我原谅邓小平和李鹏。我原谅士兵们冲进1989年天安门广场。我原谅目前中国的领导下,继续压制自由和实行残酷的独生子女政策。”

柴玲并未提出任何政治上或道德上的理由以支持其“宽恕”主张。她的意见完全诉诸于宗教关怀,立足于基督教义。但她的意见遭到了广泛而强烈的批评,批评者中不乏对教义有不同理解的基督徒。批评者认为对屠杀者做无条件、无原则的宽恕是不公平、不正义、不正确的,因而也是不可取、不可行的。一些人甚至作出“诛心之论”,认为柴玲为了取悦中共政府而不惜肢解基督教义。

耶稣基督原谅那些嘲笑他、杀害他的人,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为基督对人的大爱无差无等、无远弗届,不因他们的过犯而有所减损。佛陀比基督更甚。面对刚刚砍掉自己一支胳膊的歌利王,佛陀的第一个念头是,我若成佛,首先度你。似乎作恶者因作恶而有了获得救赎的优先权。佛教甚至没有宽恕的概念,因为我佛慈悲,普渡众生,以善待恶,以德报怨。既然没有怪罪,当然也就无所谓宽恕。

耶稣和佛陀是神,但我们和柴玲一样,只是凡人。神的宽恕指向天国,指向终极幸福。神的宽恕是为了让入罪的世人脱苦海,获救赎,得永生。而我们作为凡人,尤其是作为宗教信仰比较淡薄的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我们并不以神的眷顾为唯一的荣耀,也不以彼岸的幸福为此岸生活的终极目的。我们更在乎的是现实中的善恶与是非,我们必须直面人世间的历史罪孽与现实苦难。

我不是基督徒,也不是佛教徒,我不赞成仅仅基于某种宗教教义的无原则的宽恕。因此我不敢苟同柴玲女士的高见。但我愿意相信她的意见和她的信仰一样,是真诚的。基于此,在批评柴玲之余,或许我们也应该感谢柴玲。感谢她在一个不那么恰当的时机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公共问题,激发了一场至关重要的公共讨论,也感谢她对一个至关重要的公共议题贡献了一个几乎完全不受公众欢迎的个人意见,而不论她的动机是神圣的还是世俗的,公正的还是偏私的。

无论如何,如果柴玲的宽恕不是代民众立言、替群体作主,她不打算慷他人之慨,而只是代表她自己,那么我们无须过于在乎她的个人选择。柴玲可以原谅或者不原谅,那并不重要,她不必奢望大多数中国人向她看齐,但其他人也不必要求她与多数保持一致。



二十三年前的六月四日,那是充满悲愤、令人绝望的一天。很多中国人的人生轨迹、前途命运因那一天而彻底改变,我是其中之一。那天,我在湖北省十堰市的一支学生游行队伍里。虽然远离北京,但仍然能够闻得到弥漫于中国大地的血腥味和死亡的气息,能够感觉到撕心裂肺的痛楚。我们的游行队伍抬着一块“公审邓杨李,祭奠众英灵”的大黑板。那天我们喊得最多的口号也是“绞死邓XX”、“绞死杨XX”、“绞死李X”,颇有一点咬牙切齿、恨之入骨的味道。那种口号似乎有一点过分,但没有一个人觉得有何不妥。喊着那种充满仇恨的口号,可仍然感到不解恨,难以排解心中的忧伤、愤懑和绝望。如果那天有人不识趣地对我们说“原谅邓小平和李鹏”,也许他会挨揍,甚至会被群殴。

二十三年过去,六四已经淡出现实,成了历史。我们甚至有理由担心,再过二十几年、四十几年,假如中国仍然还是共产党一党专政,六四也许连历史都算不上了,或将只存在于“野史”和“秘史”之中。这些年来,中国的变化很多,也很大。这些变化使得我们民族曾经深烙的记忆和曾经鲜明的爱憎,也都有些模糊不清了。而变化之中最引人注目者,莫过于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此事谓之“中国崛起”。

二十三年的巨大变化足以动摇一两代人的历史认知,但历史本身并没有变,六四的基本事实没有变,六四作为一桩政党犯罪和国家犯罪的性质也不可能变。令人遗憾的是,除了将“动乱”“暴乱”改为“事件”“风波”之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于六四惨案的立场和态度也基本上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正面变化。

如今,六四政治红利的分享者、继承者们仍以象过去一样霸道、并以比过去更加贪婪的方式统治着我们这个已经变化了很多的国家。他们一方面把六四设为政治禁忌,令举国装糊涂,全民扮失忆,而另一方面,他们对六四难属、六四系狱者、六四失业者、六四流亡者的持续迫害却一刻也没有停止。李旺阳先生之死是他们最新的罪证。在这种情况下,宽恕与原谅无异于怂恿和放纵,如此则宽恕何以实施?原谅有何意义?



老子讲“报怨以德”,佛陀讲“以身饲虎”,耶稣讲“爱敌人”、“打右脸,送左脸”。坦率地说,做这些事很难,这不是常人所能为,也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谓信徒所能为,非有至纯之心,非经长年修炼,是不可能做得到的。当然,做不到也并不妨碍思想上、言论上有所赞成以至有所推崇。我不做但我可以说,我不做但我可以鼓动他人做,柴玲们有此权利。但“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在一件重大公共问题上放高言、作阔论,推行绝大多数人根本就做不到的主张,窃以为,此非君子所为。

孔子说“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意即以正直对仇怨、以恩德对恩德。既不牙眼报复,也不滥施恩惠,这才是中庸之德,是更适合常人践行的行为准则。具体到六四,我以为,对六四镇压决策者、执行者、获益者的宽恕是走向全民和解、实现政治转型的重要一步,但对作恶者的宽恕不能是无条件、无原则的,必须以对六四遇害者、系狱者、受损者的彻底平反为前提,简单地说,要以平反换宽恕。

南非废除种族隔离制度之“以真相换和解”,东欧、拉美各国政治转型之际以认罪换大赦,执行起来不免有些瑕疵,或宽或严,有过之有不足,但对于历史罪错的处理,正义理念上差距并不大。先认罪,再悔罪,后恕罪,理所当然。对罪人可以不报复,对受害者则不可以不安抚。该认错的要认错,该谢罪的要谢罪,该道歉的要道歉,该赔偿的要赔偿,做完了这些平反的工作,“打倒某某党”、“千百万人人头落地”之类的政治清算当可避免,也必须避免。以直报怨,立基于平反的宽恕才是正义的宽恕,也才是靠得住的宽恕。

杨光,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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