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

兩岸法規與制度化 邁出第一步

宋丁儀

 「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即將於下周在北京舉行,此一論壇在召開時機選得恰好,兩岸正處於前所未有的和平發展時期,日前第八次江陳會又才順利簽署兩岸投保協議,未來台商在大陸若產生糾紛,將循一制度化管道進入司法判定程序。儘管兩岸法律體系不同,但只要開始對話,就算開啟邁向兩岸法規與制度化合作的第一步。

 這次參加論壇的代表多屬國內刑、民事法學權威,從論壇專題設計上可看出,這些與會的專家仍從增進彼此了解的角度,分享兩岸刑事與民事法理、制度與實務領域的異同,屬於初期「各自表述」階段。

 台灣法系是透過日本引進德國的大陸法系,並形成以六法全書為主架構;而大陸主要是成文法,透過國家機關根據法定程序制訂發布的具體系統的法律,個案與因地制宜特性也較突出。兩者之間如何深入對話、相互借鑑,甚至特定議題如人權保障、私有產權等議題進行討論交流與激盪出甚麼火花,都使會議格外受到矚目。

 據了解,大陸在2007年頒布《物權法》,與2008年實施的《勞動合同法》,都曾聽取台灣有關專家討論並給予建議。隨兩岸關係愈來愈密切,更多台灣人落地大陸工作求學與生活,大陸法律已不再是遙不可及之事,而是愈來愈貼近你我生活。


台灣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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