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日星期日

粵民政廳工作人員叫賣資料受審

據廣州日報報道,新房鑰匙一到手,家裝公司的電話隨之而來……公民個人信息被洩露、被買賣的問題越來越嚴重。為此,《刑法修正案(七)》特別增加了出售、非法提供、竊取、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

廣州市越秀區法院近日審理了兩宗出售或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一個是廣東省民政廳的工作人員,以每條150~300元的價格出售公民婚姻登記信息;另一個是一名「私家偵探」,他有追債、婚外情調查等業務,電腦裡存了700多條個人信息。目前,這兩宗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案例一:150~300元不等售婚姻登記信息

現年33歲的黃安是廣西人,案發前在省民政廳政務服務中心工作,8月30日在越秀區法院受審。

越秀區檢察院指控,黃安在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間,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多次使用單位辦公電腦進入該中心系統查詢公民的婚姻登記資料,並將其中的21條登記信息,以每條150~30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他人,從中獲利4350元。

黃安公訴人向法院提交了黃安電腦內的QQ聊天記錄及銀行卡交易清單等證據。黃安對被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

案例二:「私家偵探」非法獲取個人資料

8月31日,馬天興在越秀法院受審。2006年,他加入一家調查公司,入行後,老闆還給他取了個新名字,叫「馬威」。不過只干了半年多,老闆就「走佬」了。調查公司的網站上,聯繫人換成了馬威,留的電話也是馬威。對此,馬天興辯稱,老闆只讓他轉接一下電話。

今年4月,警方在他的個人電腦裡找到大量個人信息,裡面有600多條公司企業負責人職務、電話等信息,還有廣州城市職業學院學生的通訊錄,有80多人的信息。

越秀區檢察院指控,自2006年年底開始,馬天興以廣州終極偵探調查有限公司為名開設網站,從中非法獲取何某某、單某某等人的戶籍身份資料、通訊資料、車輛信息、行為軌跡等公民個人隱私資料及廣州城市職業學院學生等人的公民個人信息資料共計700餘條。

馬天興稱,企業負責人信息和學生的通訊錄他都是通過網盤下載的。對於指控其跟蹤調查單某某的行蹤,他承認是受人之托調查其婚外情,但是在公開場合調查、拍攝。


香港 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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