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4日星期六

網球拍打蒼蠅 網死蒼蠅飛


國信辦為打擊謠言傳播,查處一些造謠傳謠博客帳號,特別選在世界新聞自由日推行,給外界一個中國收縮言論自由尺度的印象。這不但是一個愚蠢的措施,且違反中共最高層說依法治國指示。其實,法律已有足夠條文去打蒼蠅(造謠傳謠者),為何棄而不用,卻查封帳號打擊一大片?

棄法律不用 反影響局外人

過去一段時間以來,一些人在網上描述一些事情,比如某某官員貪污或者涉及性醜聞,然後在末句加上「求證」或者「求闢謠」。這些描述良莠不齊,有些具事實根據,有些完全捏造,有些是部分事實部分不實,而政府封殺的帳號,究竟是完全捏造的問題,還是部分事實的問題?哪些屬於造謠?

爭論焦點在於,在網文末句加上「求證」者「求闢謠」是否可逃脫法律責任?起碼他們不是在「傳謠」。但法律要求是事實,如果傳播的缺乏事實根據,因而給別人帶來名譽損失,就是誹謗,須負法律責任。如受影響的是國家或社會整體,國家應根據法律控告誹謗者,網路也有連帶責任制止誹謗言論繼續流傳。

根據《侵權責任法》,網民有侵權行為時,「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遮罩、斷開鏈結等必要措施」。政府當然有權要求網路刪除「謠言」,問題是必須提供事實根據。近日北京傳出,什剎海附近將全部拆遷,如果屬實,當地投資的酒吧食肆將血本無歸,如不是事實,謠言將引起恐慌。西城區政府立即在微博澄清這是誤讀。

用網球拍打蒼蠅是不會打中的,反而會大面積受到影響。使用法律控告造謠者才是正道。讓人懷疑的是,政府不能提供事實澄清,只能用封網殺博主的方法去禁止言論。

阮紀宏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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