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日星期三

回家看父母不等於養老


中國多年獨生子女政策使養老問題雪上加霜 
 
本周一,經修訂後的中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開始實施,引起公眾最大關注的是其中第18條,這一被媒體稱為「常回家看看」的法律條文。

該條要求: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人家。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公眾和媒體一時間議論紛紛:「經常」究竟指多久、用法律規範親情的可行性、該法律條文究竟該如何執行、等等。

同一天,無錫市北塘區法院宣判了一起瞻養案件,女兒被判平時每兩個月至少需至母親居住處看望問候一次,傳統節日要額外安排看望。

清官儘管斷了一次家務事,但親情涼薄唯有動用法律來維繫無疑令人唏噓。女兒即便按照法院判決按時探望母親,恐怕也與人們心目中理想的「養老」不是同樣的性質。

歧視

親生女兒對母親尚且如此,社會上不敬老、不助老的事例更多。來英國探親的一對老夫婦曾講過這樣的經歷。

在他們所居住的城市,合資格的老人都持有優待證可免費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可是他們自己和朋友卻經常上不 了車。原因是公交車司機不願搭載老人,一是老人乘車免費;二是司機覺得老人上車行動遲緩耽誤時間,三是有的司機擔心老人上車後發病添麻煩。所以在他們那個 城市,經常能見到一群老人攔在公交車車頭前與司機對峙的情況。

在網上用」公交司機拒載老人「一詞搜索,結果發現這樣的事例在全國非常普遍。

老齡化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於1996年10月1日施行,本次經修訂後最大的不同包括以上提及的第18條,但 更重要的除了增加第二章「家庭贍養與扶養」的內容,還添加了社會保障、社會服務、社會優待、宜居環境等章節篇幅,特別在第一章總則第4條中強調」積極應對 人口老齡化是國家的一項長期戰略任務「。

該法所稱的老年人指60周歲以上的公民,年齡劃線低於 一些西方發達國家65歲的退休年齡,也低於台灣《老人福利法》規定的65歲水平。

空巢家庭使社會必須加快應對養老問題 
 
世界衛生組織指出, 全球人口正在快速老齡化。2000年至2050年期間,全世界60歲以上人口的佔比將翻倍,從11%增長至22%。預計在同一時期內,60歲及以上老人的絕對數量將從6.05億增長到20億。

世界衛生組織的網站上將這些稱為「老齡化的有趣事實」。不過在那些面對養老問題的中國獨生子女的眼中, 老齡化的事實肯定並不有趣。一對中國獨生子女夫婦,他們將面對贍養雙方父母四個老人、甚至更多祖父母的現實。即便老人們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子女又將如何面 對老人的精神情感需求。

居家養老

中國到2012年底,60歲以上老人佔全部人口的比例為 14.3%,預計20年後,老年人口所佔比例上升到25.4%; 2050年更將上升到三分之一。即便中國目前的總人口40年後沒有增長, 中國到那時候的老人也將超過四億。

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現任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戴相龍今年4月曾樂觀地預測,中國有能力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他提出的建議之一是推遲退休年齡至65歲。

中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國家建立健全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提供條件。

但另一方面無論城市還是農村,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都日益困難。據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調查中心發佈的《中國民生發展報告2012》數據顯示,全國有75.2%的已婚成年子女不與父母同住。「常回家看看」的法律條文如此受到關注,正因為它針對的是非常普遍的現象。

對很多子女來說,養老送終並非不願,而是不能。既然現實生活不具備對父母「晨定昏省」的條件,只能順應養老社會化這樣的大趨勢。

在這樣的糾結中,唯有冀望政府能拿出具體的措施,落實家庭、政府、社會的養老責任,普通人能多些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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