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日星期三

美國行政當局推遲醫保改革法關鍵條款的實施

熊健

華盛頓 — 美國行政當局七月二日宣布將醫保改革法的一個關鍵條款推遲到2015年實施。美國財政部長表示,推遲一年將讓政府有充裕的時間來簡化程序。美國的企業界對這項宣布表示歡迎。

美國總統奧巴馬在2010年3月23日簽署全面醫保改革法案,使之成為法律。奧巴馬表示,這項法律將突出在保健方面人人都享有一些基本安全的核心原則。這是40年來美國醫療制度最重要的改革。這項改革將對目前沒有醫療保險的3千2百萬美國人提供保險。

這 項法案在成為美國法律之後三年來,一直受到共和黨人嚴厲的抨擊,認為負擔過重,並且違反美國憲法。該法最具爭議之處以及受到共和黨人和企業界反對的是一項 關鍵性的強制條款。該條款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凡是擁有50名員工以上的公司必須要對員工提供醫保,否則將面臨罰款。

美國行政當局七月二日宣布將這一關鍵條款的實施推遲到2015年。

美國財政部長馬祖爾說:“我們聽到有關對條款要求的復雜性的擔心,以及需要更多的時間來有效地實施這一條款。”

馬祖爾表示,推遲這個關鍵性條款的實施讓美國財政部可以設法簡化新的申報要件。他補充說,財政部在下個星期就會公布正式的指導原則。

全美規模最大的零售貿易協會“零售商聯合會”對美國行政當局推遲實行這項關鍵性條款表示歡迎。

該聯盟的副總裁特勞特•韋恩說:“推遲一年實施,在沒有強制處罰的威脅之下,將為雇主和企業提供更多的時間,來更新他們的醫療保險。”

美國全國商會主管勞工、移民和員工福利的資深副總裁蘭迪•約翰遜對這項條款推遲也表示歡迎。他說,這意味著美國行政當局終於承認,在實行雇主強制條款之前,雇主需要更多的時間來明確實行這項條款的規則。

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博納一直要求全面廢除這項法律。他說:“連奧巴馬政府都知道這個慘遭失敗醫保法只會更糟。”

博納表示,這項條款的推遲實施是“明顯的承認這項法律無法實行,也強調出有必要廢除這條法律,而以有效的、以病患者為中心的醫保改革法取而代之。”

有些民主黨人則為這個條款的推遲實施進行辯護,說這是采取“靈活”方式對待法律實施的時機。美國參議院民主黨多數黨領袖裡德的發言人說:“正確實施總比趕忙實施來得好。“

推遲實施醫保法這個具有政治性爭議的條款到2014年美國國會期中選舉之後,也使之更接近2016年的美國總統大選。

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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