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日星期三

星國管制網媒 谷歌臉書表擔憂

新加坡政府頒布新規定管理網路媒體,不過,4家網路巨頭公司包括臉書和谷歌,認為新規定恐影響新加坡的親商形象。

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日前公布新政策,從6月1日起,密集報導新加坡新聞的網站,必須花5萬新元(約新台幣120萬元)的保證金,向政府申請執照,而且如果政府認定新聞內容不合規定,新聞要在24小時內撤下。

密集報導的定義指連續2個月,每周平均發表1則關於新加坡的報導,且2個月內吸引5萬次不同IP用戶點閱。

臉書(Facebook)、谷歌(Google)、雅虎(Yahoo)和eBay 4家網路巨頭公司日前透過亞洲網路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致函新加坡新聞及通訊部長雅國(Yaacob Ibrahim),表達他們的擔憂。

這封信函公開放在亞洲網路聯盟的網站上,信函中提到,新的規定以及衍生出的趨勢,恐怕影響新加坡的創新和吸引外資的能力,規定中的模糊地帶和不確定性,可能帶來寒蟬效應。

信函中也提到,24小時要撤下不合規定的內容,時間太短,應該是給予網站經營者「合理的時間」,且5萬新元的保證金對創業者來說風險實在太高。

通訊和新聞部回覆星媒表示,設立新規定是要讓網路媒體和傳統媒體的管理標準一致,日後新加坡政府修改廣播法令時,歡迎亞洲網路聯盟提供意見。

新加坡政府日前頒布新規定後,就已經引來新加坡網友、部落客和時事評論網站經營者的不滿,他們6月初發起Free My Internet活動,在芳林公園的演說者角落舉行抗議活動,並發起「網頁斷電」活動,有上百個網站和部落格加入,反對政府實施新規定。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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