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6日星期二

别把“雾都”只当自然现象



如果我们仅仅把“雾都”当做自然现象,很可能会忽视大自然发出的警示信号。防止大雾成灾,应该提上议事日程。



4日,北京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据环保局实时发布的数据,当晚7时,北京空气质量短时达重度污染。(12月5日《新京报》)

随着我国近段时期大雾天气频繁登场,“雾都”一词已经广泛流传开来。诸如“进入11月,杭城仿佛变身雾都”、“合肥变身雾都,大雾生活喜忧参半”之类的报道比比皆是。气象专家解释称,秋冬季节出现大雾比较正常,不算是特殊天气现象。不过,如果我们仅仅把“雾都”当做自然现象,很可能会忽视大自然发出的警示信号。

虽然空气污染与大雾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但是,“雾都”肯定受到了空气污染的间接影响。从气象角度来说,雾的形成不仅需要水汽,还需要有凝结核。城市里的汽车尾气、扬尘、工业废气等悬浮颗粒物就是大雾的“帮凶”,恰恰提供了适宜水汽积累的凝结核。而且凝结核越多,越容易延长雾的时间,增加雾的浓度。

提起“雾都”,人们很自然想到英国伦敦。这里经常被浓雾笼罩,像是神秘的面纱,以至于印象派大师莫奈曾言“我热爱伦敦胜过热爱英国的乡村,而我最爱的则是伦敦的雾。”然而,1952年12月的“雾都劫难”,让人看到了大雾的恐怖一面。当时,浓雾将近一周不散,整个城市为浓雾所笼罩。其间及以后的两个月间,12000余人因毒雾患病死去,这场灾难后来被列入20世纪十大自然灾害。

痛定思痛,英国人开始重新反思空气污染造成的苦果,决心走出迷雾。他们颁布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减少和抑制污染物的排放;出台一系列的空气污染防控法案,对工厂选址和污染物排放严格监管,制定明确的处罚措施。经过半个世纪的努力,伦敦终于摘掉了“雾都”的帽子。

尽管我们没有经历“雾都劫难”的可怕一幕,但向伦敦学习如何反思“大雾”,有助于我们少走弯路,防范灾难的降临。从国家层面而言,开征环境保护税,发挥税收杠杆之于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的调节作用,引导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应提到议程上来;就公民个体而言,少开私家车,多使用绿色出行方式,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也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请记住,防止大雾成灾,我们谁都不是旁观者。


作者:王琦,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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