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3日星期一

軍委發布十條命令,不准任意把群眾組織定為反動

《林彪日記》編著者李德、舒雲




《林彪日記》(明鏡出版社)


2011年9月13日,是震動中外的“九一三”事件40周年。
自1971年“九一三”事件以來,對事件的主角林彪和這個事件的爭論就沒有止息。
林 彪是中國現代史上一個極特殊的歷史人物。生前被尊為中國第二號神,死後卻被貶為中國第一號鬼,辭世40年,仍“謎”霧重重。本文作者20年餘年致力搜集林 彪史料,逐年逐月逐日,詳記林彪的一生,從他讀孔子開始,到考入黃埔軍校,身經百戰,最後成為十大元帥中最年輕的元帥,林彪的一生幾乎涵蓋了整個中國革命 的全過程。


1967年4月2日 林彪送毛澤東審查《中央軍委十條命令》稿。
4月4日 毛澤東對《中央軍委十條命令》批示。林彪同志:此件很好。只有少數文字方面的修改,是否適當,請酌定。建議以草稿形式印發軍區會議各同志,徵求意見,修改後,即可發出。

4月6日 毛澤東再對《中央軍委十條命令》批示。林彪同志:已閱。請再送中央常委碰頭會議討論批准,即可發出。

《中央軍委十條命令》:毛主席指示中國人民解放軍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大力支持左派,這是一個偉大的、具有戰略意義的決定,是一個嶄新的歷史任務。我軍廣大指戰員,積極回應偉大領袖毛主席的號召,在支左工作中起了很大的作用。最近我們檢查了某些軍區的支左工作,有的做得好,有的做得不好。目前出了許多新問題,應當及時引起嚴重注意。為此,特發佈命令如下:

一、對群眾組織,無論革命的、或者被反動分子所控制的,或者情況不清楚的,都不准開槍,只能進行政治工作。

二、不准隨意捕人,更不准大批捕人。對於確實查明的反革命分子要逮捕。但必須證據確鑿,經過批准手續。

三、不准任意把群眾組織宣佈為反動組織,加以取締。更不准把革命組織宣佈為反革命組織。對於犯有某些錯誤的群眾組織,要積極進行幫助教育。對於確實查明被反動分子控制的群眾組織,要做分化爭取工作,孤立其最壞的頭頭,爭取被蒙蔽的群眾。必須公開宣佈其為反動組織加以取締的,要經中央批准。

四、對於過去衝擊過軍事機關的群眾,無論左、中、右,概不追究。只對業已查明特別壞的左派頭頭,要追究,但應儘量縮小打擊面。不能僅僅根據是否衝擊過軍事機關這一點來劃分左、中、右。

五、對待較大的群眾組織採取什麼態度,應就地深入調查研究,進行階級分析;採取重大行動前,應向中央文革和全軍文革請示報告。

六、一概不要進行群眾性的“請罪”運動。也不要強迫群眾寫檢討,群眾自動寫的檢討書,退還其本人。有些長期不覺悟並且堅持錯誤觀點的群眾,不要急於要他們認錯,而要給以時間,讓他們在鬥爭中自己教育自己。不允許體罰和變相體罰。例如,戴高帽,掛黑牌,遊街,罰跪等等。

七、在軍隊中要深入進行以毛主席為代表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同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兩條路線鬥爭的教育。學習毛主席著作,必須結合兩條路線的鬥爭。廣泛搜集揭露反動路線和一小撮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的各種具體材料,印發到連隊進行教育,使廣大指戰員瞭解他們的反動事實,進行徹底批判,肅清其惡劣影響。

八、對派到地方上去或主持支左的幹部,要詳細交代政策。要防止趙××式的反革命分子或思想很右的人來主持支左工作。

九、在支左工作中,要學會做群眾工作,相信群眾,依靠群眾,有事同群眾商量,善於採用說服教育的方式,而不應採取簡單粗暴和命令的方式。

十、對業已違反了上述諸條做法的,都要立即改正,積極進行善後處理。今後,堅決按以上各條辦事。

這個命令,要在我軍所有機關、連隊內部用電報、電話迅速傳達,廣泛張貼。

4月7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下發《關於播放林彪3月20日在軍以上幹部會議上的講話錄音的通知》。
毛澤東指示:林彪同志1967年3月20日講話的錄音,應向中國人民解放軍全軍人員和全國紅衛兵播放。林彪同志的講話,是一個極其重要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報告,對於指導當前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指導人民解放軍正確地介入地方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推動無產階級革命派在兩條路線的鬥爭中進一步取得勝利,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各軍區黨委,各級黨委,各省、市革命委員會,各軍事管制委員會,各革命群眾組織,必須認真組織大家學習林彪同志的講話,堅決貫徹執行。

國防部命令:授予某部陽平里氣象站“模範氣象站”稱號。(《林彪日記》,明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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