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3日星期一

李延明: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我国大陆社会的现状是:在生产关系层次是混合所有制,在交换关系层次是市场调节,在政治制度层次是一党专政,在社会意识层次是“一元多相”,也就是共产党管制下的多种思想并存。如果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来衡量,那么我们现在可以说是处在新民主主义阶段,也就是新资本主义阶段。所谓新,就是不同于传统的资本主义。

我国大陆现在存在着四大阶级:一是官僚特权阶级,二是雇主阶级,三是中间阶级,四是雇员阶级。其中,雇主阶级主要由民间资产阶级组成。到2005年,我国大陆已有私营企业430万户,投资者1109万人,雇工4715万人,注册资本61331亿元。私营企业主户数是1956年以前16万人的26.8倍,投资者人数是当时的63.7倍,雇工数是当时的18.8倍;扣除价格变动因素后资本额相当于那时的639倍。中间阶级指的是既不雇人,又不受人雇的社会成份。雇员阶级既存在于国有企业中,又存在于私有企业中和外资企业中。与官僚特权阶级相对应,雇主阶级、中间阶级、雇员阶级都属于平民阶级。

当前我国大陆的社会矛盾有:官僚特权阶级同平民阶级的矛盾;私营企业中雇主同雇员的矛盾,也就是资本家同工人的矛盾;还有各种社会成份之间的矛盾。

官僚特权阶级同平民阶级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在平民阶级中,民间资产阶级同工人阶级的矛盾虽然已经渗出了企业,浮现到社会的层面上,但是尚处在从属的位置上。官僚特权阶级同平民阶级的矛盾从共产党全面执政以来就是中国大陆社会的主要矛盾。通过“三大改造”实现的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化不但没有取消或弱化这个主要矛盾,而且由于平民阶级内部差别的弱化、由于平民阶级内部的均质化而强化和凸显出来。毛泽东虽然有过“官僚主义者同广大群众的矛盾”和“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等提法,并且试图用文化大革命等方式在客观上解决这个矛盾,但是他并没有自觉地认识到这个矛盾和它在全部社会矛盾中的支配地位。不仅如此,因为他把平民阶级内部雇主同雇员之间的矛盾即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说成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也就是把处在从属地位的矛盾说成处在支配地位的矛盾,弄错了各个矛盾的主次地位,所以他终其一生也没有能够解决官僚特权阶级同平民阶级的矛盾,也就是没有解决中国大陆的社会主要矛盾。

官僚特权阶级同平民阶级的斗争集中体现在政治体制上,体现为专制与民主的斗争。前者要维护一党专政条件下自己的特权,后者要取消前者的这种特权,由全体选民决定由谁来执政。1957年在帮助共产党整风时民主人士反对共产党对权力的垄断;1977年由西单“民主墙”开始的对人权、自由、民主的持久呼吁;1989年春夏之交以“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平反”为核心内容的“民主运动”;近年来在杏林山庄会议上出现的要求共产党进行社团登记;《炎黄春秋》刊出的“民主社会主义救中国”的主张;以及对“普世价值”的宣传;等等,贯穿着一条前后一致的线索,就是要求由全体选民来决定执政者,所有的政党都要接受选民的挑选,每一个党派、每一个人都有权通过竞选成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而共产党官方发动的“反右派”、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近些年来民间“毛左派”发动的“批判西山会议”即批判杏林山庄会议,“批判民主社会主义”即批判多党竞争制(在民主社会主义的四个主要主张——混合所有制、市场调节、福利政策、多党竞争制中,我国已经实行了其中前三项,因而这场对民主社会主义讨伐的重点实质上是多党竞争制),“批判普世价值”(主要是针对其中包含的“民主”),则是维护共产党一党专政,维护官僚阶级特权。其中打着工农旗号的“毛左派”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处于在野地位,已经没有特权,为什么还要反对民主,维护一党专政呢?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们日后一旦篡党夺权成功,能够有一个现成的特权地位等候着他们,所以,他们并不是在“为他人做嫁衣裳”。他们的这种行为只不过是客观上给现有的官僚特权集团帮了忙而已。

当前民主同专制的斗争是从辛亥革命以来民主同专制的斗争的继续,是一百年来民主同专制的斗争的继续。

当前我国社会的这种状况是怎么形成的?
这是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

在经济关系方面,中国共产党取得全国政权后,曾经效仿苏联,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力图达到马克思设想的那种第一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事实证明,这没有成功。经济的社会形态的转变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是可以人为的。中共中央虽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但是在现实的教育下已经停止了人为向共产主义挺进的努力,不再堵这个路堵那个路,迈这个步迈那个步,通过改革开放采取了虽然有控制但是从总体上看是顺其自然的方针。

在政治关系方面,有人认为,我们现在是延袭了封建专制主义。这是不准确的。我国现行制度的来源并不是中国的封建社会,而是苏维埃俄国,是列宁主义或者斯大林主义,是企图用暴力手段建立共产主义制度的结果。

1911年,辛亥革命已经推翻了帝制,建立了民国。正当民主派进行民主制度建设时,袁世凯刺杀了民主制度的设计师宋教仁。民主事业的挫折促使孙中山向苏俄式的极权制度求助,仿照苏共改造了国民党。经过改造的国民党在共产党的协助下推翻了北洋政府。后来蒋介石实行独裁统治,对共产党实行屠杀方针。这就迫使共产党拿起武器,进行武装斗争。要想战胜国民党,共产党的“骨密度”必须比国民党更高,极权程度更大。可以说,在身不由己的激烈斗争中,袁世凯造就了国民党,国民党又造就了共产党,使得共产党也走上“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道路。这是历史的不幸。共产党不如国民党的地方是,国民党还有“军政”、“训政”、“宪政”三段计划,明确宣布“训政”不是最后阶段,“宪政”才是最后阶段,并且终于在蒋经国手里实现了“宪政”。而共产党一开始就把自己的一党专政宣布为“比资产阶级民主高得多的民主”,宣称自己替民做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因而这种制度已经好得到头了。由于共产党执政是自我决定的,不是选民决定的,不受监督,所以腐败就成为不治之症,只要放开大选,极有可能下台。共产党的当权派对此心知肚明,因而坚决拒绝把宪法载明的公民利权变成现实,顽固坚持一党专政,反对民主,已经处在骑虎难下的困境之中。如果共产党内部出现不了杰出人物,不吃敬酒,不能把邓小平的政治遗嘱变成现实,使共产党平安着陆,那就只好吃罚酒了。瓮安事件已经预示了这样的前景。一旦出现这种情景,不但共产党将失去权力和目前的待遇,而且共产党的历史也会被否定。这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是吃敬酒还是吃罚酒,我们将拭目以待。

这里要补充的一点是,民主同自由并不是同一个东西,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范畴。虽然自由是民主的前提,但是仅有自由并不一定导致民主。当人与人不平等时,一个人对于处在下面等级的人享有自由,而对处在上面等级的人却没有自由。这样,自由最终就会集中到最高等级,导致君主制。只有人群共同体内部不存在身份等级,每个人的自由程度都相等,自由才会导致这个共同体内部的民主。因此,没有平等,也不会有民主。只有自由同平等合到一起,才会有民主。自由和平等是民主的共同支柱。

现在有人极力鼓吹文化大革命的所谓“大民主”,说这种“大民主”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高形式的民主”。“达到了人类历史上自由和民主的最高水平”。这是不符合事实的。民主的核心是票决。在文化大革命中,当需要建立权力机构时,并不是实行票决,而是各个利益群体通过搏斗,自行抢夺权力。谁胳膊粗、拳头硬、嗓门大,谁就掌权。这不是民主,而是弱肉强食。在文化大革命中,只存在着自由,存在着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并且,这种自由并不由全体公民享有,而是由部分公民享有,即“红五类”出身的所谓“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享有。这部分人不但享有宪法载明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而且还越出宪法,享有“打、砸、抢、抄、抓”的自由。“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不但对“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走资派”打、砸、抢、抄、抓,而且自己相互之间也打、砸、抢、抄、抓。因此,文化大革命中虽然不存在“大民主”,却存在“大自由”。“大自由”的“大”,就是超出宪法的部分。“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的自由越大,另一部分人的自由就越小,直至被完全取消。以为沿着文化大革命的所谓“大民主”道路就能实现民主,只会是南其辕而北其辙。

(2009年4月2日在小汤山座谈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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