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8日星期五

赖昌星一审无期徒刑学者指判刑较重

路透社照片

法广香港特约记者 郑汉良

根据中央电视台18日早上报道,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涉案主犯赖昌星被控走私、行贿一案,今早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赖 昌星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2000万元人民币。中国专家称,赖昌星所犯的罪名,足以判死刑,但北京已承诺不会处死赖昌星,因 此判他无期徒刑。

不过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王友金认为今次判刑较重。王友金说,中方成功引渡赖昌星回国受审,加上赖昌星就官员受贿及参与走私,提供重要情报,以为可望轻判八至十年监禁,因此他认为这次判刑比他想像中严厉。

去年7月从加拿大遣返回国的赖昌星,被控走私普通货物罪以及行贿罪。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 全部财产;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厦门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赖昌星集团走私货物273.95亿元;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9.99亿元;赖昌星集团先后向64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民币3912.89万元。
赖昌星涉及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因涉案金额巨大,办案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广,前所未有,外界普遍称此为中国第一经济大案,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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