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1日星期一

也谈“遭遇警察”:当今中国社会的一个严峻现实



近日,香港开放出版社推出徐友渔、华泽编著的新书《遭遇警察:“和谐社会”里的故事》,编者希望我写几句话,我欣然从命。这不但是因为友渔、华泽都是我的好朋友和同道,理当呼应;也不但是因为我本人亦有“遭遇警察”的经历,不无体会;更重要的在于,这个现象折射出当今中国社会的一个严峻现实,那就是当政者用暴力打压民间的建设性力量,这是一个可怕的趋势,长此以往,将断送中国的和平转型。

 这本书里讲了20多个故事,都是当事人陈述“遭遇警察”的经过。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这些事件均发生于最近几年,有些则发生于最近一两年;二是被“遭遇”的大多是主张阳光政治、公民权利的倡导者和践行者,他们是这个社会的进步力量,而且他们的主张一般很温和。在更多场合,他们是在通过自己的行动(无论作为专业精英还是作为普通公民)影响社会,也试图帮助政府、催促政府在政治改革的道路上向前走。

难道不是么?滕彪、许志永均名列当年因孙志刚事件向全国人大上书的“北大三博士”,他们发起成立的“公盟”曾经在推动中国法治建设方面成绩卓著;丁子霖、蒋培坤夫妇在六四天安门事件中痛失爱子,他们坚持了20多年的“天安门母亲”抗争行动却一直秉承还原真相、面对未来的理性原则;刘沙沙、王莉蕻、冯正虎、古川、“福建三网友”等是中国公民运动中出现的优秀代表人物,他们通过一个一个的具体行动改变着我们这个社会;还有我的同事、知名学者徐友渔,身体羸弱却意志坚强的公民维权运动参与者和记录者、原中央电视台导演华泽,他们在写作、拍摄、接受采访或采访别人时,不过是在尽一个知识分子的本分和责任。那么,他们为什么要“遭遇警察”?他们为什么要被“喝茶”、被绑架、被失踪、被“戴黑头套”、乃至被侮辱和被殴打?这个国家难道疯了么?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自己的公民?!

答案不难寻觅:当一个国家掌握权力的那些人把恋栈权力看得比整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重要时,当这个运转了60年、早已病入膏肓的体制拒绝做出任何改变时,他们的逻辑就是如此。然而,这又是何等颠倒黑白的逻辑啊!我注意到,本书的大部分当事人(作者)都是《零八宪章》的签署者,而《零八宪章》并没有说让共产党马上下台,它不过是在呼吁当政者顺应民主化的潮流,对中国的现存政治体制做出深刻的、根本性的变革。一党专权的体制一定要退出历史舞台,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则有可能通过改变自我找到新的位置。这难道不是一件对国家、对13亿老百姓、也对当今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均“功莫大焉”的大好事吗?可惜,当政集团中总有那么一部分人不这么看问题,他们心胸狭窄、鼠目寸光,他们深陷于自我编织的、巨大的权势利益之链而不能自拔。中东地区发生的“茉莉花革命”让这些人吓破了胆,他们生怕自己也有被清算的那一天,于是就动用庞大的国家机器对我们的公民下手了。2011年上半年,北京城风声鹤唳,上百名公民运动中的积极分子“被失踪”,拉到郊外的某个地方“强制洗脑”,有的甚至遭到肉体摧残。《遭遇警察》这本书所记载的仅仅是这个大背景下发生的一系列骇人听闻的丑行中的一部分。

那么为什么说这是“一个可怕的趋势”呢?因为如果一个社会中的温和的健康力量都遭到如此残酷的打压,势必迫使民间反对力量走向极端化。当政集团中保守力量占优势和民间反对力量的激进化、极端化,将构成中国政治转型的深层困难,甚至使理性渐进的和平转型归于无望,而这种转型对我们这样一个国情如此复杂、党专制传统和前现代臣民传统如此深厚、转型条件如此脆弱的超大型国家本来是最好的选择。

因此,用暴力打压我们这个社会中最有良知的公民,不但天理难容,而且会把这个国家引向动荡,引向分裂,引向非理性的深渊!由此激发的中国的突发转型,将存在更多变数,我不认为我们对此已经有充分的准备。

本文还想就“警察”这个话题再说几句。《遭遇警察》这本书描写了各种各样的警察,其中最主要的当然是臭名昭著的“国保”警察。当警察被用于监控、打压、迫害异议人士、自由知识分子或公民运动领袖时,他们总体上是作为专制体制的工具存在并发挥其“职能”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但警察又是由一个一个具体的人所组成,脱了那身警服,他们也是老百姓中的一员。他们中的一些人何以能够对自己的同类(即便他或她是所谓的“异议分子”)拳脚相加、大打出手?他们真的相信自己的行为是正义的吗?还是说,他们不过是在“混碗饭吃”,而这种野蛮行为体现了更深层次的人格分裂,或是在某种特殊条件或适宜条件下人的兽性的被诱发?我想本书记录的这些案例可供未来的行为科学家和心理学家研究。

我本人也多次“遭遇警察”。在被社科院革职后的一年多时间里,警察曾数次登门“造访”,我也曾被跟踪、被“拦截”(在机场或海关)、被“上岗”(在家,24小时不间断监控,而且往往长达数天)、甚至被“陪同”散步和去超市买菜。所有这些“被”行为当然都令人恼怒,因为它们都是对公民基本尊严和基本权利的侵犯。但实事求是地说,我没有受过警察的虐待,正相反,他们对我向来是客客气气,我也不认为这种客气完全是装出来的。在被“陪同”散步和去超市买菜的过程中,我曾和那些小警察、老警察们聊天,聊他们的妻子儿女,聊他们的喜怒哀乐,也聊当今中国社会的世道。他们有作为普通人的苦恼,也有对这个社会的看法。我相信,再多聊几次,我们会成为朋友-----尽管我一点也不怀疑,一旦他们接到“任务”,他们会毫不含糊地把我抓走,送进“局子”,送进监牢。这就是这个制度的可怕之处、害人之处:它迫使人们为恶,成为它的走卒和帮凶。在这个意义上,公民争取自身权利和自由的斗争,同时也是在创造为害者不再为害的条件,不管这种为害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

公民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就此而言,“遭遇警察”与我们要建设的法治社会、文明社会格格不入。迄今为止勇敢的中国公民们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结束这种可耻的现象。
(2012年6月10日于纽约)

张博树,《纵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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