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9日星期三

南周事件 尊共或維憲引深思

(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北京特稿)大陸南周事件愈演愈烈,新京報不得不刊登環時社評。但大陸知識份子說,「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尊共或維憲成了值得深思的問題。

中國大陸南方周末傳出原本新年獻詞「中國夢、憲政夢」文章遭到置換,事件演變成編採人員抗議新聞自由遭到打壓。

大陸環球時報7日發表以「南方周末『致讀者』實在令人深思」為題的社評指出,改稿確實不是中共廣東省委宣傳部所寫,「一些外圍人士試圖推動中國個別媒體搞對抗,他們是在坑這些媒體。」

不少大陸媒體在「黨管媒體」的原則下,8日刊登了環時這篇社評。大陸新京報遲至9日才刊登此社評,報社主管發簡訊給第一線編採同仁說,感謝大家與總編輯站在同一戰線上,力挺老總要堅持自己報社風格。

簡訊還說,了解大家心中的怨憤,「但沒有任何人有權利可以打破別人的飯碗」,希望大家不要因此罷工,也不要因此有過激行為,要正常工作;同時也不要接受外國媒體的訪問。

事實上,不少大陸知識份子近來紛紛主張要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包括中國共產黨在內的一切組織、機關都應該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

中國大陸憲法第35條明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學者何方就曾說,目前大陸是「有憲法而無憲政」,「一切機關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不能只是一句空話,必須要做到。」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自由。

大陸學者還說,大陸國家主席胡錦濤在中共18大(中國共產黨第18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中明確指出,「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可是對於南周爭取新聞自由,陸官媒則評論,「在社會主義中國,報紙是黨的宣傳工具。黨管媒體,這是鐵打的原則,可以理直氣壯的告訴全世界。報紙的作用,就是傳達黨的方針政策,統一群眾認識。報紙就是黨的耳目喉舌。」

到底是黨管媒體,黨凌駕於憲法之上,還是應該維護憲法,落實憲政,依憲執政?中共在邁向改革的道路上,這點顯然會持續受到全球的關注與檢驗。10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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