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3日星期三

薄熙來究竟是否會重刑難逃?



  《明鏡月刊》編譯 巫古森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自2012年3月被解除重慶市委書記職務後,歷經雙規和開除黨職、公職,進入司法程序,這位原本極具潛力的政治明星不知身處何方。一丘之貉的谷開來和王立軍均受到制裁,接下來就輪到他了,讓人好奇的是,審判將如何進行?懲罰又有多重?

  在中國領導人面臨要求反腐的輿論壓力對越來越大之際,受賄、包庇謀殺又濫用權力的薄熙來,可能因此受到嚴厲處罰。1月23日,前中央委員、中央黨校副校長李景田於世界經濟論壇接受《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採訪時指出,等在薄熙來前方的會是重刑,他舉了幾個例子,像劉青山和張子善兩位天津領導,在20世紀50年代被控貪汙而遭到槍決,可說是黨推動第一波反腐運動後拿來祭旗的對象。

  儘管李景田掌管的中央黨校負責培養幹部和發展黨的思想,並沒有懲治貪官的作用,但《華爾街日報》認為,李景田能夠接觸到中共高層領導人。總書記習近平擔任中央黨校負責人期間,兩人一同共事過,而且直到去年,李還是主要決策機構中央委員會的成員,換句話說,李與高層的關係緊密,他對薄熙來的評論並非空穴來風。

  http://www.ccps.gov.cn/recommendation/201207/W020120720316379003060.jpg
  中央黨校副校長李景田與高層關係密切。

  薄熙來正等候審判,過去他沒有機會也沒有能力對諸多指控辯駁,下一次露面,可能就在法庭上。《華爾街日報》指出,就薄被控貪汙這點來看,如果當局決定對他嚴懲,將是中共對腐敗採取強硬立場的信號。去年11月走馬上任的新領導們,多次表示腐敗已深深威脅中共執政的合法性,薄的身份剛好是太子黨,嚴厲處罰出身黨內元老世家的高官能帶給外界良好印象,即使權力再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李景田的看法不意味著薄熙來只有死刑這條路可走,劉青山、張子善和前人大常會副委員長成克傑雖然都難逃一死,但1998年因腐敗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的前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後來獲得保外就醫;此外,李景田也提到曾任上海市委書記的陳良宇,他於2006年被罷黜,因受賄、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被判入獄18年。同時,李景田承認,中國活力充沛的社交媒體在反腐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打擊腐敗不能只靠一個人,需仰賴黨內、黨外和媒體監督等力量。

  去年薄熙來下台之初旋即在互聯網上引發熱烈討論,由於中國的電視和報紙都必須受到層層管控,社交媒體遂成為公眾最好的發聲平台,拿新浪微博來說,很多低階貪官在那裡被揭發而導致革職,但儘管如此,社交媒體仍得面對為數眾多的“小秘書”把關,且政府官員也擔心它會幫助傳播謠言和負面信息。《華爾街日報》提到,去年春天薄熙來倒台的討論演變出新方向,可能發生政變的說法甚囂塵上,當局一度關閉微博的評論功能,最近政府也通過實名政策,並要求網絡公司加強自我審查,剔除有害內容。

  像李景田這樣的資深官員願意對外媒侃侃而談並不常見,《華爾街日報》把握機會提問了有關他與習近平共事的經驗,李說,習近平不講空話,反對形式主義,已改變一定程度的政府作風。這番話正好與習近平的官方報導相呼應,在官媒筆下,習被描繪成說話直截了當、不拘縟節的最高領導人。


  審判過程已被精心安排

  薄熙來案無疑是一場眾所矚目的“世紀大審”,而中國20世紀的世紀大審,可能就是轟動全國的“四人幫”審判了。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Jerome Cohen)於美國─亞洲法律研究所(U.S. - Asia Law Institute)博客上發表文章,將薄熙來與“四人幫”做了一番比較,指出處理薄熙來是中共自“四人幫”後最嚴峻的法律挑戰,四人幫公審有其重要的歷史意義,代表中國從毛澤東“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轉型到鄧小平“改革開放”,耐人尋味的是,審判薄熙來會不會被賦予相似的“政治作秀”功能?中國又將從當前轉向什麼時代?

  毛澤東過世後不久,江青及其黨羽隨即遭到逮捕,人們認為他們必須為10年浩劫負起主要責任,但相隔4年多,江青等人才被推上法庭,而且政府試圖保證,這些倒行逆施、犯下滔天大罪的被告一定會遭受制裁。孔傑榮說,對一個剛從動盪和惡夢中恢復秩序的政府而言,將混亂的始作俑者繩之以法是一件宏偉任務,外國也不認為當局有能力秉公執法、主持正義,一則美國漫畫就嘲諷,之所以要等上4年多,因為中國需要讓法官們先完成法學院課程。

  審判的目的不僅僅追究“四人幫”的政治責任,也要將他們當作真正的“罪犯”看待,這些惡人指使和直接從事多項犯罪活動,包含非法搜查、非法關押、刑訊逼供、誣陷和迫害大批群眾等,因此“四人幫”公審是鄧小平鞏固合法性的大好契機,藉此向人民宣傳政府剛剛通過生效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因此即使事情極端敏感,鄧沒有選擇秘密審判,反而大膽使之曝光。

  孔傑榮描述了庭上的高潮場面,當最高法院院長詢問江青是否需要一位辯護律師時,江青以無助的毛澤東遺孀的姿態問道:“什麼是辯護律師?”院長耐心向她解釋,雖然簡短但實用,是第一個向群眾教育法治的機會。然而,江青又詢問,辯護律師是否能代替她的位置讓她不用出庭,院長回答不可能,江青便兇悍地說:“那我不需要律師!”不久後江還因為喧鬧失序被強行拖出法庭,審判的教育意義也就每況愈下。

  有罪判決薄熙來已成定局,剩下的問題就是刑罰會有多重,無罪推定原則可能在此不適用,無罪推定的精神是“未經審判來證明有罪確定之前,優先推定被控告者無罪”。孔傑榮也預測,薄熙來審判不會像“四人幫”公審那樣漫長、透明或混亂,當時江青毫不服氣,頑強抵抗,力圖為自己辯護並將責任推到毛主席身上,但從谷開來的例子觀察,被告於開庭之前已通過某種方式制服,按照計劃表示懺悔,名義上是“公開”程序,實質上一切都有精心策畫,整個過程說不定不用花上一天。

  因此,就算薄熙來有權指定律師,法庭可能不會傳喚關鍵證人,也不允許進行交叉詰問,檢察官按照劇本,當庭朗讀開庭前採集的證人陳述,而且必然經過精密雕琢,僅披露對中共有利之信息。如此一來,即使比起30年前中國的司法系統已有長足進步,公民反倒不見得能完整窺探薄熙來案的真面目。


  薄熙來不是黨內唯一壞蛋

  薄熙來的殞落同是作家的絕妙題材,充斥著刺激元素如性、背叛、濫權和謀殺,還有什麼黑幫電影會比它精采?專欄作家湯姆·霍蘭德(Tom Holland)於《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介紹了兩本關於薄熙來的新書,分別是《金融時報》記者吉密歐(Jamil Anderlini)推出的《薄熙來醜聞:中國的權力、死亡和政治》(The Bo Xilai Scandal: Power, Death and Politics in China,暫譯)以及《悉尼先驅晨報》記者約翰·加諾特(John Garnaut)撰寫的《薄熙來家族沉浮錄》(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House of Bo)。

  吉密歐以英國商人海伍德之死揭開序幕,視他為略帶哀傷的瓦爾特·米提(Walter Mitty),米提是一篇美國短篇小說的主人公,後被延伸形容“逃避現實、喜歡空想的人”,不過在加諾特的著作中,海伍德只是跑龍套的角色,作者更著重於薄熙來政治生涯裡恩怨情仇的故事,這些事件注定了他的崛起,也對其垮台起了關鍵作用。

  舉例來說,書本講述文革期間紅衛兵如何逮捕薄熙來的父親薄一波,巧合的是,作為一名在校學生,溫家寶積極參與地質學院造反派組織“東方紅”,加諾特說:“關於溫家寶有多大程度幫忙鬥倒薄一波並不清楚,然而,20世紀80年代薄一波獲得平反後,盡其所能遏止溫的政治仕途,但2007年,當溫身處政治局常委高位時,同樣力阻薄熙來進入政治局常委會。”

  
  人們關注薄熙來的處罰到底有多重。

  除此之外,兩位記者對薄熙來的貪汙行為多所著墨。他們不約而同提到薄熙來擔任大連市委書記期間,向英國公司購買巨型氦氣球,妻子谷開來堅持要超額申報金額,所以這些多出來的錢,也就是大連市的公款,用以支付兒子薄瓜瓜就讀英國私立學校的學費,就是這樣的貪婪慾望開始影響到黨內其他高層的利益時,薄的失勢已無可挽回。

  每一部電影、每一部小說都有令人印象深刻的反派角色,共產黨也不例外,但薄熙來絕對不會是黨內的唯一壞蛋,如果領導人無法在權力制衡和反腐上頭創造根本性變革,那制裁一個薄熙來後,仍有千千萬萬個利慾薰心的薄熙來依舊在侵蝕著中共早已形同風中殘燭的執政基礎。(《明鏡月刊》37期)

《明鏡月刊》長期訂閱
http://www.pubu.com.tw/magazine/166?apKey=fedd22f528

没有评论:

明鏡關注點

明镜博客 » 时事

明鏡歷史網

明鏡網

明鏡十大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