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3日星期四

舒雲:我為何整理出版《林豆豆口述》?



《新史記》舒雲 專稿




《新史記》编者按:中國大陸學者、作家舒雲女士整理的《林豆豆口述》一書2012年8月由明鏡出版社出版之後,尤其是在《新史記》第9期摘選其中兩篇林豆豆的申訴文章之後,在海內外林彪研究和“文革”研究學者中引起不同的反應。《炎黃春秋》副主編劉家駒先生在一些媒體上撰文,對《林豆豆口述》及其整理者提出相當尖銳的意見,明鏡相當重視,在旗下的明鏡歷史網、明鏡新聞網都予以轉載,以期引起更多學者、專家和關心歷史的讀者們關注。

劉家駒先生在文中說:
“與這些真誠的、有責任感的學者相比,舒雲走的是一條邪路。署名‘舒雲整理’的《林豆豆口述》在香港出版後,我知情很晚,是豆豆的夫君張清林打電話給我,指責 舒雲在書中弄虛作假,編造史實,未經他和豆豆的允許就貿然出書。張清林很是憤然,表示準備對舒雲提出侵權訴訟。我問豆豆是怎麼回事?豆豆說,舒雲沒對她說 過出書的事,更不知書的內容。正好此時,我的一位朋友弄來這部書,她看了,說是一部大雜燴。我趕緊借來一讀,內容確實雜亂,大都是用舊文組裝。”

“為了‘豐富’書的內容,舒雲對舊文做了大量的‘翻新改造’,摻雜當今詞語,虛擬情節細節,隨心所欲地演繹。其中《給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火青的信》,就是舒雲‘深加工’‘整理’出來的,其內容的混亂,讓人難以卒讀。”

劉家駒還說:“舒雲卻求利心切,在書中大膽妄為地編造情節,又竊走我寫成的資料加以濫用,失去了學者應有的人品和操守,玷汙了史學研究真誠的風氣。”(以上引文均摘自劉家駒《我寫林彪傳的遭遇》,《炎黃春秋》2013年第3期)

《炎黃春秋》在劉家駒文章的《編後語》中介紹,“本文原為作者質疑舒雲的《林豆豆口述》一書所寫的文章,題為《從舒雲整理的〈林豆豆口述〉說起》。因讀者不太熟悉書中內容,經作者同意,從中截取了作者寫林彪傳的艱辛歷程的部分。”

《林豆豆口述》一書的整理者舒雲,寫來如下文章,並配上大量林豆豆信件影印件,回應劉家駒的批評。(編者按完)


《炎 黃春秋》雜誌在2013年第3期上刊登了劉家駒《我寫林彪傳的遭遇》一文,該文最後部分涉及我整理的《林豆豆口述》一書,對我出版此書提出質疑和批評。其 實,這篇文章並非劉先生首次發出。早在去年12月21日,劉先生就在北京一份電子雜誌《往事》上以《從質疑〈林豆豆口述〉說起》為題對本人提出批評。隨 後,劉家駒先生又在香港一份政論雜誌《前哨》2013年第1期上再次將《往事》上的文章原封不動地予以發表,只是將題目改為《質疑舒雲“整理”的〈林豆豆 口述〉》,文中另擬了一些不同的小標題。該文指責本人將林豆豆當年寫的《給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火青的信》“翻新改造”,“摻雜當今詞語,虛擬情節細 節,隨心所欲地演繹”,是本人“深加工”“整理”出來的。對於這種無端的指責,本人自2月23日起連續在自己的博客(舒雲探訪‘九一三事件’)裡貼出林豆 豆原文予以澄清。原以為這場爭執會因此而停息,但是沒想到3月劉先生在國內頗有影響的刊物《炎黃春秋》上發表《我寫林彪傳的遭遇》,文章最後部分畫蛇添足 地將與該主題毫無關係的我再次拿出來予以批判,作無謂的指責。為此,本人不得不撰文予以澄清。

《炎黃春秋》作為一個正規的、有影響和有擔當的刊物,既然發表批評人的文章,按照學術規範就應該允許被批評者公開答覆。但是,我兩次主動聯繫該雜誌,但卻沒有得到任何回應。為此,我不得不付諸公道,並表示遺憾。


 
舒雲整理的《林豆豆口述》由明鏡出版社出版。


我為何出版《林豆豆口述》

驚 心動魄的“九一三事件”已經過去整整42年了,官方長期以來控制了林彪事件的宣傳口徑,但是近十幾年來有關方面的資料和研究如雨後春筍層出不窮,相關的書 籍不下幾十種,有的研究還相當深入。但是,作為林彪事件的直接當事人林豆豆,人們卻幾乎聽不到她的聲音,人們所瞭解的僅僅是官方當年下發的系列《粉碎林彪 反黨集團反革命政變材料》中的林豆豆,這些材料裡的林豆豆被官方戴上“大義滅親”的桂冠,1971年9月18日發出的中央57號文件如是說:林豆豆“在緊 要關頭揭發林彪、葉群、林立果私調飛機、陰謀叛國投敵,為黨立功”。然而,幾十年來,林豆豆從未認可官方賜給她的這頂“桂冠”,無論是在毛澤東時代還是粉 碎“四人幫”之後,無論是面對“組織上”的巨大的壓力還是“兩案審判”的特殊時期,林豆豆都一如既往地堅持自己的觀點,從未動搖。作為一個追尋林彪事件真 相的探索者和研究者,我有這樣一份責任,將林豆豆多年來所堅持觀點原原本本地告訴世人,讓更多的讀者、研究者更深一步地瞭解林彪、林彪事件,也更深入地瞭 解那段不堪迴首的“文革”歷史。

我整理《林豆豆口述》的目的,也是為了要說明,林豆豆並沒有沉默,並不是某些不瞭解真相的人所認為的林豆豆說假話,更不是像某些人所渲染的“林豆豆說不出什麼像樣的內容”,40多年來,她一直在努力還原“九一三事件”的真相。

本 人在《林豆豆口述》編者按中寫下了這樣一段話:“1980年林豆豆從《人民日報》上得知審判‘兩案’的消息,被鄧小平發配河南鄭州的她決定到北京為黃吳李 邱辯護,但是未果。林豆豆在和總政‘兩案’取證組三人的長時間的談話,她認為林彪是冤枉的。林彪既沒有想害毛澤東,也沒有想南逃廣州,更沒有想北逃蘇聯。 在幾天的談話後,林豆豆口述,林豆豆愛人張清林記錄,將申訴材料寫出來,交給中央。因為監禁中寫的材料全被抄走了,林豆豆身體極不好,斷斷續續地寫了很長 的時間。除了上交,他們還留了幾十份底稿,裝進一個小黑箱子裡。我在成書前幾次尋找這個小箱子,而張清林因搬家不知道放到哪裡去了。幸虧90年代初我得到 了其中最主要的幾份,於是構成了本書的主體,第一次公開發表。”(《新史記》第12期)

 
  
-----------------------------------------------


http://blog.mirrorbooks.com/wpmain/wp-content/uploads/2013/04/%E6%96%B0%E5%8F%B2%E8%A8%98-13%E5%B0%81%E9%9D%A2%E7%B6%B2%E7%B5%A1%E7%94%A8.jpg


全套《新史記》雜誌電子版,均可下載至蘋果iOS或Android的智慧型手機、平版電腦、個人電腦、電子書閱讀器上閱讀。不需出門,也能細細品味《新史記》。

新史記雜誌社專頁:http://www.pubu.com.tw/store/75187

《新史記》長期訂閱

http://www.pubu.com.tw/magazine/168?apKey=fedd22f528

每期零售價:25美元、68港 元、350台幣。

長期訂閱享優惠:

18期, 優惠價台幣3150元 (平均每期175元)

12期, 優惠價台幣2520元 (平均每期210元)

6期, 優惠價台幣1470元 (平均每期245元)

3期, 優惠價台幣840元 (平均每期280元)

接受台幣、美金、人民幣線上付款

viBook電子書城:http://www.vibook.com.tw/

没有评论:

明鏡關注點

明镜博客 » 时事

明鏡歷史網

明鏡網

明鏡十大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