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

美國最高法院周三(26日)裁定同性婚姻合法,推翻實行長達16年的「婚姻保護法」。

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以5票贊成、4票反對,裁定「婚姻保護法」失效後,對加州禁止同性婚姻的「8號提案」同樣裁定違憲失效,恢復加州於2008年通過的同性婚姻法案,不過最高法院並未指出判決適用於全美各州。

美國總統奧巴馬隨即發表聲明,讚揚這次判決,並指示司法部長檢討所有相關聯邦法例,確保判決得到妥善執行。

法院裁決指出,「婚姻保護法」歧視同性伴侶。最新民意調查顯示,絕大多數美國人支持同性婚姻。

這兩起案件的裁決改寫美國對婚姻的文化觀點,媒體形容這是具有歷史意義的里程碑。

兩對控告加州政府的同性伴侶及代表律師步出法院,受到支持者歡呼喝採。

最高法院當天裁決的兩起案件中,裁定美國聯邦法例中的婚姻保護法案禁止同性婚姻伴侶享有異性婚姻夫妻的稅務、醫療和退休福利違反憲法。

雖然最高法院未有裁定加州2008年實施的同性婚姻禁令違憲,但同性戀維權人士認為,裁決已為加州的同性戀婚姻鋪平道路,加州州政府將要決定是否恢復同性婚姻合法化。

提出訴訟的同性戀伴侶表示,將會重返加州結婚,並認為裁決可以向下一代宣示,同性戀者和其他人一樣生而平等,併發誓要把同性婚姻合法化推展至全美國。

美國最大的同性戀權益團體「人權運動組織」認為,這是同性戀平權運動值得紀念的一刻,也是一次偉大勝利。

(編譯/責編:路西)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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