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

李作鵬:“九一三”前夜周總理來電,我復述兩遍

李作鵬


《新史記》編者按:徴得李作鵬、吳法憲和邱會作子女的同意,本刊選載李、吳、邱三位將軍回憶錄(均於近年在海外出版)中有關“九一三”事件的部分章節。

三 位當事人、見證人,職務不同,經歷不同,角度也不同,將他們的回憶對照起來讀,或許讀者能發現許多差異,例如:“九一三”淩晨的政治局緊急會議到底何時開 始、何時結束?政治局成員們何時知道林彪乘坐的三叉戟飛機墜毀?三人的說法都大相徑庭;至於細節上的差別,也很不少,例如:張春橋請大家喝茅台酒的經過, 各人回憶也有不同。

這裏,先節錄李作鵬回憶錄的第38章“九一三事件”和第43章“公審實錄”。


李作鵬

1971年9月12日,星期天。我在西山的家中。
早飯後,孩子們興致很高地提議去頤和園玩玩。劉繼祥秘書也說,今天沒有接到中央和軍委辦事組開會的通知。

自8月以來,先是陪同江青到青島,之後就是陪同朝鮮軍事代表團到青島、長沙和武漢。在北京,也是一個會議連著另一個會議,根本沒有休息的機會,也很少有時間與家人相聚在一起。老伴也勸我:“既然沒有會,就和孩子們出去散散心吧!”我同意了。

當 時頤和園閉門謝客,沒有對外開放。經過秘書與有關部門聯繫,頤和園做了專門安排。走進園內,非常安靜,近處鳥語花香,遠處青山綠水。我與老伴隨孩子們在園 中散步、照相。頤和園還專門安排了講解員,陪同我們一路講解園中歷史。秋高氣爽的天氣,我的心情很不錯,多年都沒有這樣輕鬆了。直到快中午,全家才回西 山。

下午起床後,劉秘書報告,仍沒有中央和辦事組開會的通知。我要劉秘書把前一段因陪同朝鮮軍事代表團在外地,而未來的及處理的海軍文件,抓緊送來。在當時,我們不僅要參加中央和軍委辦事組的工作,還要顧及“自留地”。

晚飯後,孩子們又拉我在客廳裏看幻燈片。沒看多久,我就回辦公室繼續處理文件。大約10點半過後,全部文件都處理完了。

這一天很安靜,沒有別的事情打擾。既到頤和園散了心,又把“自留地”的事處理完。心裏很高興。老伴進我的辦公室說:“既然事情都辦完了,就早點休息吧。”她一邊幫我收拾文件,一邊與我閑談。

此時,劉秘書進來說:“總理秘書來電話說,總理要找首長講話。”我聽後說:“立即轉過來。”劉秘書拿起我辦公桌上的軍委一號台電話說:“請把總理電話接過來。”

我拿過來電話,等待總理講話時,看了一眼手錶:23時整。

周總理在電話中指示我:“你查問一下山海關機場,今天下午是否有一架空軍飛機飛到那裏去了,查的結果告訴我。”
我回答:“好的。”

平時,總理指示我瞭解這樣或那樣的情況,也是很平常、很經常的事,當時總理的語氣也很平靜,我沒有聽出任何異常的感覺。

23時05分,我就同山海關機場接通了電話。

我問:“你是誰?”
回答:“我叫李萬香,是場站航行調度室值班主任。”
我問:“是否今天下午有一架空軍飛機到達山海關機場?”
回答:“是的,有一架空軍三叉戟飛機。”
我問:“什麼時間落地的?”
回答:“20時15分。”
我問:“飛機走了沒有?”
回答:“沒有走。”
我說:“好了,就問這件事。”

我放下電話,立即要軍委一號台總機接通周總理電話。接通後,我把查問山海關機場那架空軍三叉戟飛機的情況,如實地報告了總理。此時大約是23點10分左右。

聽完我的報告,總理仍用十分平靜的語氣說:“有這樣一個情況,第一……”當我聽到“第一……”時,立即拿起筆準備記錄,並用手勢告訴老伴幫助我記錄。

在電話中,總理向我做了四點指示,按照通常接受上級指示的習慣,也為了讓我老伴能夠記錄準確,總理每說一句,我都要按原話復述一遍:

第一、北戴河那位(我一聽就明白是指林彪)可能要動,要飛夜航,夜航很不安全,不宜飛夜航。

第二、他要飛夜航,你就告訴山海關機場,待他到達機場後,請他給我來個電話。

第三、空軍那架飛機的行動,要聽北京我的指示、黃總長的指示、吳副總長的指示和你的指示才能放飛。

第四、我已告訴吳法憲到西郊機場去了,作必要準備。

總理指示完畢後,我示意要過老伴做的紀錄,再次向總理復述了他的四條指示。在復述時,將第一條指示的“北戴河那位”改為了“林副主席”。總理在電話中聽完我的復述說:“那就這樣吧。”此時大約是23點30分左右。

兩次復述總理的指示,這是我長期做參謀工作,在複雜的戰爭環境中培養出來的工作習慣。軍情無小事,不能正確地接收、傳達上級的指示,是要貽誤大事的,因此現場核對上級的指示命令,是高級指揮人員必備的素質。

接完總理的電話,當時給我的第一感覺是,林彪可能要回北京,但總理出於安全考慮,不同意林彪飛夜航。(《新史記》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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