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1日星期日

總理家人委託律師發聲明前所未有,但後續呢?



《調查》雜誌社特約記者 馬良




在這種情況下,溫家寶家族成員開始直接採取行動。2012年10月27日,明鏡新聞網發表《明鏡獨家:溫家寶四點回應,溫家將發聲明》,這篇報導說:

北京消息靈通人士告知明鏡網,溫家寶總理的家人將在近期發表聲明,回應(10月)25日《紐約時報》對其家族擁有170億財富的長篇報導。

北京消息人士對明鏡網稱,溫家寶看到《紐約時報》的報導後,對其身邊親近人士做出四點回應,其要點是:

——他的家人沒有從事任何不合法的商業行為;

——《紐約時報》披露他們家族擁有170億人民幣根本不存在;

——凡有關的家人都應該就此公開澄清,並接受工商、財務和司法的調查和審計,並承擔責任;

——其他親屬、朋友、同事應該對他們自己的商業服務,承擔責任。

據悉,溫家寶的家人將會對《紐約時報》的長篇報導,做出公開說明。但是爲了不影響將於下星期將舉行的中共十七屆七中全會和隨後舉行的十八大,溫的家人將在十八大之後,針對《紐約時報》長篇報導逐條做出更詳細的回應。

溫的家人表現出的是,他們對其財富的合法性,具有充分的信心。

知情人士指出,明鏡網較早前說溫家寶的兒子溫雲松收取交易總金額的20%傭金,並不完全精確。他和團隊收取的是管理基金利潤的20%,而這是該行業的正常行爲。

溫家寶家人並沒有完全效仿習近平家人的辦法。溫家寶家人採取的辦法,令人耳目一新,不論對溫家寶持有何種看法的人,對此都程度不同地表示稱許,這就是:在中共高層中,溫家寶家人第一次在類似事件中開始通過律師代言。

10月27日夜11點前,香港不少中文媒體以及英文媒體《南華早報》收到了溫家寶家人委託律師發出的6點聲明傳真。這份聲明說:

http://city.mirrorbooks.com/news/attachments/2012/10/27/27_201210271757031tgXu.jpg
北京君合律師事務所律師白濤。

【授權聲明

受溫家寶家人的委託,現就《紐約時報》有關溫家寶及其家人的不實報道,發表如下聲明:
一、《紐約時報》報道的所謂溫家寶家人的“隱秘財產”,是不存在的。

二、溫家寶家人有的沒有從事經營活動,有的雖從事過經營活動但沒有從事任何非法經營活動,沒有持有任何公司的股份。

三、溫家寶的母親除了按規定領取的工資/退休金,無其他任何收入,也無其他任何財產。

四、溫家寶從未在家人的經營活動中起到任何作用,更沒有因家人從事經營活動對他制定和執行政策產生任何影響。

五、溫家寶的其他親屬,以及這些親屬的“朋友”、“同事”的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他們本人負責。

六、對《紐約時報》的其他不實報道,我們將繼續予以澄清,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此聲明

君合律師事務所律師 白濤
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律師 王衛東】

溫家寶家族通過二位律師發信一事獲得中國外交部證實。中國外交部10月29日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到溫家寶家人的律師發表聲明的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説,溫家寶總理的家人委託律師發表了一個聲明,並且將繼續就這篇報道作出澄清。

媒體與專業人士對溫家寶家族動用律師出場一事評價差異極大。在《南華早報》看來,這是第一次出現中國最高領導人反駁外國媒體報導。《世界報》記者在文章中寫道:“最高層人士通過律師爭訟在亞洲其他地方已非首次,在中國尚屬新鮮。此前,新加坡的李光耀起訴過《紐約時報》及旗下《國際先驅論壇報》,這些報刊被迫向李道歉,並因“誹謗”而支付高額賠償金。

但海外著名的留學生網站未名新聞上,署名為“cryingxiaoyu”的一則評論認為,“溫家寶的律師信一點內容都沒有。”美國研究中國法律的專家郭丹青,10月28日在他的中國法律教授博客上對律師聲明逐條分析之後指出,律師聲明與《紐約時報》報導爭議點不多,只有在有關溫家寶母親楊志雲名下財產的反駁和聲明溫家沒有任何人有任何公司的股份這兩點是實在的爭議,其他皆無的放矢。

紐約律師李進進認為對《明鏡》說,這份律師聲明沒有意義,因為當事人並未自己回答問題。此外,聲明還有令人摸不著頭腦的地方。“律師的聲明本身有很大的缺陷,它到底代表誰並不清楚。”李進進對《明鏡》表示,聲明說代表溫家寶的家人,但報導涉及的包括溫家寶在內至少有7人:溫家寶、溫家寶夫人張蓓莉、一對兒女溫雲松和溫如春、小舅子張劍鳴和張劍鶤、弟弟溫家宏、母親楊志雲,聲明是否代表所有的人?所有人都授權給律師了嗎?此外,溫家寶作為國家總理,與這些人都有利益衝突,李進進認為他應該和這些人切割,但現在卻把他與所有其他人都合在一起談了。這些當事人之間也有利益衝突,律師不應該隨便就代表一個有利益衝突的團體,這一切都意味著這是個政治行為。

輿論分析比較多的擊中在律師聲明中提及的“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這句話。研究中國政治的高新在接受法廣採訪時認為,《紐約時報》可能會惹上麻煩。特別是扯上溫家寶的母親。溫家寶是個大孝子。除非溫家寶的母親手底下真有解釋不清的東西。只要溫家寶的母親僅僅是靠退休金待遇,溫家寶家族的人不管誰經商,不管是合法經商還是違法經商,不管是合法斂財還是違法斂財,但和溫家寶的母親確實沒有經濟上的往來和互相轉帳的秘密金融來往,那麼溫氏家族真有可能把這個官司打下去。

不過,多數人認為溫家寶家族與《紐約時報》打官司的可能性不大。胡平發表的分析文章認為,要做到這一點很困難以至於不可能。因為《紐約時報》發表這樣的報導,就算其真實性有問題,也屬於言論自由而受到保護。我想,溫家的律師之所以這麼說,倒不一定是真想和《紐約時報》打官司,主要還是做姿態,表示自己這一方理直氣壯,有自信,有底氣。

在接受《南華早報》採訪時,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表示,這則聲明稿與其說是一個實質的法律文件、不如說是一個姿態,“它意在向中國公眾說明《紐約時報》報道不實,但預料溫的家人不會採取實質法律行動。若溫家控告《紐約時報》,有可能令事件愈鬧愈大。”
擅長媒體官司的律師浦志強認為,這則聲明稿比較像是表示清白的宣言。浦說,“溫家人找律師發聲明稿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我看來聲明稿並沒有說什麼,它比較像是公開的宣誓或是為了維持聲譽所作的行動。”浦律師表示這則聲明的反駁非常薄弱,因此如果溫家沒有提出實質性的證據,他們在法庭上不會有勝訴的機會。“不管可能的情況如何,這都會對溫有毀滅性的影響”,浦志強說。(《調查》特刊第二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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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条评论:

匿名 说...

傻逼律师打傻逼官司给傻逼看。

匿名 说...

求諸位網友、至少在中国的網、不要用英語。要中文。
不要忘記非土生土長的華人的英語総有語法化的固板、如郷下人学上海話似的。好笑!
中華文化、中華文字是人類最燦爛的。
中國大陸政府再可悪、再腐敗也改変不了此一事実!!!
黄皮黒眼黒髪返是要多説中文的好。

匿名 说...

此為温家宝的卑劣表現形式。
温家宝有一点是真的:任何好処都想要。貪了銭還要清廉的名声。
中國的部分律師是喪失了良智的。没有正義感的群体。此文中的律師也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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