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6日星期一

“重庆模式”是“中国模式”的一部分


薄熙来的失势可被视作传统共产主义势力(毛左)原本就无希望的复辟美梦的破灭。这样的结果是值得欢迎的,虽然我们未必认同其解决的过程。温家宝在人大记者招待会上的发言暗示了重庆模式与文革的联系,只道出了问题本质的一部分。我们知道,薄熙来一到重庆就动用巨额公款大搞形式主义的唱红,又纵容王立军展开运动式打黑,李庄一案震动天下,其荒谬世人皆知,李庄却不得不在重庆服满了刑期,胡温中央却一直没有进行应有的干预,所以,薄熙来下台的原因未必是由于最高层形成了有关“重庆模式”之危害的共识,而是由王立军案发意外引发的权力斗争的公开化所致,胡温中央的公正性和有关解释自然要打个问号。

虽然以常理判断,王立军与薄熙来的翻脸与来自外界的政治压力有关,也就是说,高层早有反感乃至排斥薄熙来的力量存在,但这种反感和排斥的形成未必是改革与文革的路线之争,而主要是与薄熙来在重庆的打黑触及到了高层关系网等原因有关,因此只不过是经常发生的权争故事了。

总之,“薄熙来极左,中央维护改革路线反对毛左文革”的政治图解,未必完全符合事实真相。

但薄熙来的失势给了民间较为有利的舆论空间,使人们可以更多地了解薄熙来当政重庆期间的所作所为。有关重庆“打黑”严重侵犯人权的说法,最近有了越来越多的证据,除李庄案、方竹笋案外,又有令人难以置信的记者高英朴案被披露,而李庄的助理马晓军对自己在重庆所遭迫害的描述也让我们看到薄熙来当政期间,重庆警方构陷冤狱的做法有多么严重。

其实,重庆打黑之初,舆论即有“黑打”之说,也就是说在权力作用下,“打黑”成了一个口号,掩盖的是刑讯逼供和侵犯人权的违法乱纪。但薄熙来不过是重庆一地的市委书记,外加一个政治局委员的官衔,为什么可以肆无忌惮地胡作非为?对于“黑打”中的受害者来说,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检讨和追究重庆黑打的责任,不能只归咎于薄熙来、王立军少数几个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直声称中国是法治国家,权力干预司法是被禁止的,但重庆司法体系的公正性在薄熙来的“打黑”意志面前荡然无存,可以说只要薄熙来、王立军要抓的人,未审已判。

这种事只发生在重庆吗?当然不是。其它地方的强势政治人物倒台后,往往同样伴随类似冤案的被披露,只不过薄熙来的高调及突然的戏剧化失势让重庆“黑打”的问题显得特别突出而已。审视形形色色的“黑打”,我们看到当维护社会公正的司法体系被扭曲而沦为人权迫害的工具时,整个社会在这些侵权案件面前完全没有进行干预的能力,党权几乎控制一切。这当然不是“重庆模式”的问题,而是“中国模式”的问题,“重庆模式”是“中国模式”的一部分。

事实上,传统共产主义势力(毛左)尽管不时以气势汹汹的语言相加,但已不是今天的中国所面对的主要问题,薄熙来的“唱红”不过一场闹剧,连薄熙来本人也未必具有唱红的真诚,他所需要的只是以“红”的名义彰显其权力的正统性,这一红色正统性不是薄熙来的发明,而是“中国模式”的意识形态组成部分。

所谓的“中国模式”,其指导思想是邓小平主义。邓小平主义在经济领域对毛式共产主义有重大突破,但在政治领域,以“四个坚持”为其根本,则与毛式政治专制一直相去不远,尤其在“六四”镇压之后,政权的保守性越来越强,甚至给了毛左回潮的空间。这样一个邓小平主义的政权,对民主、自由、人权、法治等普世价值,尽管没有公开完全否定,但在实际运作上,却是处处防范打压,对异议人士和维权人士,动辄以警察和司法手段处理,而审判过程毫无公正可言,法治自然成为一句空话。在这一点上,“重庆模式”与“中国模式”并无本质区别,李庄、方竹笋、高英朴之被“黑打”的原因,在于刘晓波、陈光诚、高智晟、王炳章、刘贤斌等遭遇更严重的“黑打”。

反思“重庆模式”,如果仅限于对毛左和文革的警惕,几乎没有意义。在根本价值观上,邓小平主义与毛泽东血脉相关,却更有迷惑性。邓小平主义的政治现实之下,不叫薄熙来的薄熙来,不叫重庆模式的重庆模式比比皆是,自由和人权没有任何制度保障,可以说,邓小平主义是“黑打”的根源和保护伞。与此同时,腐败泛滥、官权横行、贫富高度分化、整个社会充斥着谎言与欺骗、社会公正已无从谈起。

因此,批毛,也要批邓,否则无法走出毛式专制的阴影,这已是今日中国迫切的政治命题。

杨建利,纵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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