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9日星期六

市值60億 發展商涉許宗衡案 深圳市政府沒收金光華廣場


香港蘋果日報


座落於深圳羅湖商業中心的金光華廣場,因地皮被指是非法轉讓,前日突被深圳市政府沒收,所有相關商戶的合法權益不變。這座價值約60億元(人民幣.下同)的大型商場原為深圳地產商李亞鶴擁有,李亞鶴因涉及前市長許宗衡貪腐案,於一年前被起訴,至今仍未結案。內地法律界人士對當局這一罕有行政處罰的合法性表示質疑。

深圳市規劃國土委稱,金光華集團和深圳南國影聯公司未經批准,以「假合作,真買斷」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因此沒收金光華廣場地下空間和地上所有建築,沒收南國影聯非法所得2.15億元,並罰款1.075億元。有報道指,在此之前當局曾舉行聽證會,聽取兩家公司的陳述、申辯。官方在會上暗示,仍被拘押在北京的李亞鶴也承認了相關事實。

指地皮非法轉讓

今年48歲的廣東商人李亞鶴,與許宗衡關係密切。據金光華內部人士透露,李亞鶴一貫出手大方,而公司所涉及的地產項目,多為舊城改造,故打點與政府關係,對李亞鶴來說,已是家常便飯。2009年6月,許宗衡被「雙規」不久後,李亞鶴就被調查,2011年7月被控以行賄罪公訴罪,至今未有消息。有分析認為李亞鶴行賄案至今仍未結案,而今次旗下最大資產又被沒收,表明許宗衡貪腐案餘波未了,不排除還有更多黑幕曝光。

許宗衡於去年5月被河南鄭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緩兩年,許宗衡沒上訴。法院認定他在2001年至2009年擔任深圳市委組織部長、副市長和市長等期間,受賄3,318萬餘元。此前有報道稱,牽涉許宗衡案的深圳企業至少有兩家,一家是順嘉高新建材公司,另一家就是金光華集團。許宗衡案曾引發深圳官場和商界地震,包括原深圳市政協副主席黃志光、原龍崗區委書記余偉良、原區政協主席陳勝興、原福田區委書記李平等官員紛紛落馬。

不過,也有內地律師對深圳當局以沒收資產作為處罰的做法提出質疑。他們認為,金光華廣場的開發過程包括審批程序、政府部門決議都屬合法,而且政府無權對合同效力進行認定,即使認定合同無效,也應作民事處理;即使存在違規,如此重罰也沒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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