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日星期一

陳克貴遭判刑 陳光誠憤怒譴責

據對華援助協會轉述,中國大陸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近日對侄子陳克貴遭法院判處3年3個月的監禁,表達極大的憤怒與譴責。

設在美國的對華援助協會發布消息說,陳光誠美東時間11月30日夜間致電對華援助協會會長傅希秋牧師,對陳克貴遭判刑,表達極大的憤怒與譴責。

陳克貴被控故意傷害罪案於11月30日下午2時在山東省沂南縣法院開庭,法院認定陳克貴自首,但不採納他正當防衛的辯護理由,判處陳克貴3年3個月的有期徒刑。

大陸官媒報導,陳克貴當庭表示不上訴;但陳克貴父親陳光福對兒子「被宣稱」不上訴,以「肯定有戲」表達質疑。

對華援助協會也對這一判決結果表示震驚和憤慨。傅希秋表示,當地政府對陳克貴的逮捕、秘密審訊和宣判,「標誌著中國司法史上黑暗的又一天」。

他說,這清楚表明是對陳光誠今年4月逃離大陸軟禁住所的報復;並指陳克貴只是在自家中面對違法夜闖民宅的政府雇用打手們暴打情況下,依法行使正當防衛權利。

傅希秋敦促大陸新一代領導人習近平,能夠堅決拋棄胡溫的政治路線,為陳光誠平反,立即釋放無辜的陳克貴。

陳光誠先前表示,今年5月遭當局逮捕的陳克貴,是因當局帶了流氓翻牆闖入他家毆打家人,陳克貴因而拿刀自衛,砍傷一警官。

山東檢方以陳克貴在警方對陳家夜間突擊搜查時持刀行兇,傷害至少一便衣警官,以故意殺人罪起訴陳克貴,後改為故意傷害罪。1011203

中央社台北3日電

没有评论:

明鏡關注點

明镜博客 » 时事

明鏡歷史網

明鏡網

明鏡十大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