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

性侵案之外,關注青少年的教育

侵害幼女

武漢網友 楠菀

近來,備受關注的海南校長攜六名幼女開房的事件持續發酵,不斷被推翻的論斷,家長和官方相矛盾的說辭,更多被暴露的證據,使得這一事件越發變得撲朔迷離。

人們關注更多的,已經不再是未成年人受傷害、未成年人如何防止自身遭受類似的傷害,而是將注意力轉移到了案件的本身:它究竟還有什麼細節;在酒店裏還發生了什麼更惡劣的事情;為何警方給的說法前後不一致?……

一系列的質疑,似乎有將此案件上升為一件重大社會事件的趨勢,就像「復旦投毒案」「藥家鑫事件」,掀起輿論狂潮,繼而指責官方,控訴社會,表面是為了討一個說法,實則是群眾內心不滿的宣洩。確實,我們有質疑的權利,但是我們沒有能力去還原案件的真相,因此在案件的偵查上沒有話語權。

作為當事人,知道真相是必須的;作為旁觀者,我們更應該在譴責校長「有辱師表」、公職人員「禽獸不如」之外,關注事件之外的未成年人。

提高意識

《未成年人保護法》固然為保護我國未成年人建立了一道安全的法律圍欄,然而,並不是說有了法律就有了防範一切侵害未成年人權利可能的保護罩。於內,加強青少年教育,提高自身防範意識,也是防止類似事件發生的關鍵。

在本案中,鑒於是未成年人受到傷害,而猥褻她們的是「傳道、授業、解惑」的老師,群眾對處於教育關鍵環節的這一群人有了質疑和失望,心疼受傷害的孩子,要求法律給一個公平的判決。但是,這樣的事件並不是第一次發生,這一次有「校長攜幼女開房」,前幾天曝出安徽省潛山縣一名小學校長,在長達12年的時間中先後對9名女童實施性侵;類似的還有雲南文山州西疇縣某小學一名男教師,強姦了學校3名10歲左右的學生……

為何讓人驚詫的事件一次次發生,又一次次在人們傷痛憤怒之後被遺忘,繼而又一次次在新案件發生後被提起,然而,還是不斷有新的傷痛發生在人們視野裏?歸根結底,於內教育不夠。我們指責犯罪者,也應該審查自己,是否只是一個憤怒的看客?案件的發生,說明在教育、管理方面有漏洞。這時候,除了規範管理,再者就是以此為警鐘,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與此,社會、家庭、學校都有責任。

在中國,由於傳統文化的影響,人們一直都談「性」色變,校園對此缺少教育,父母羞於啟齒,社會更是難見相關的宣傳教育。為了防止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於內的教育必須加強、完善,如果因為這些案件是涉及「性」,大家都避而不談,傷痛憤怒之後,類似的事件依舊會有。

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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