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周二(11月6日)一審宣判,其中四名主犯被判處死刑。
主犯糯康、桑康、伊萊和扎西卡被判處死刑。
另外兩名罪犯扎波被判處死緩,扎托波被判處八年監禁。
此案由昆明市中級法院審理。在9月21日審理結束時,主犯糯康當場悔罪,並請救中國政府從寬處理。
但此前他曾在法庭翻供,否認參與了導致13名中國船員喪生的湄公河兇殺案。
2011年10月5日,兩艘中國商貿船隻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區水域遭到劫持,13名中國籍船員被槍殺。
經過中老緬泰四國警方聯合偵查,案件很快告破,糯康、桑康、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托波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捕。
六人分別被控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與劫持船隻罪。
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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