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7日星期二

袁偉時:辛亥革命失敗主因是沒牢固樹立法治觀念

《新史記》袁偉時/關於辛亥革命性質的界定,最不靠譜的是“軟弱的資產階級革命論”。這一說法,旨在證明無產階級比資產階級高明,共產黨比同盟會—國民黨正確,指責後者不敢發動工農,因而不敢和不能把戰火燒遍全國,導致辛亥革命失敗。這其實是昧於實際情況的宣傳語言



中山大學教授袁偉時。(Photo By Jonas)


2011年10月3日,《新史記》高伐林先生提出以下8個問題,要筆者回答。這些都是當前辛亥革命研究中有爭議的問題。每個問題都應撰寫專文,才能說透。不敢拂逆高兄盛意,不揣淺陋,略獻芻蕘;不當和不及細論之處,敬請高兄和讀者指正和原諒!


新 史記:對於中國從傳統社會轉型為現代社會而言,辛亥革命在哪些方面取得了成功,哪些方面遭遇了失敗?您曾提到,中國轉型艱難,“主要原因是中國傳統社會和 傳統文化自身的缺陷。這與缺乏法治傳統息息相關,國民黨和北洋實力派,都沒有牢牢樹立法治觀念,而把奪取政權放在第一位” 。現在有這樣一種議論,認為未能施行法治,非不為也,是不能也,法治不適合當時的國情,各方首先是試圖在法治的軌道上解決問題的,但屢屢碰壁。您認為是什 麼原因導致他們不能“牢牢樹立法治觀念”?

袁:辛亥革命有三大收穫:
1,建立了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
2,言論自由。
3,三綱坍塌,宗法專制的思想體系開始瓦解。

失敗則在這些收穫沒有鞏固下來。主要原因是北洋實力派和國民黨都沒有牢固樹立法治觀念。他們口頭上也講法治,但行動上往往背道而馳。例如:袁世凱居然成立軍政執法處,不經司法部門肆意抓人、殺人。

同盟會和國民黨呢?
1,動輒暗殺或捕殺和自己意見不合或被懷疑為政敵的人:陶成章(光復會領導人),陶駿保(革命軍江浙聯軍參謀長)、黃遠生(民初最著名的記者)、夏瑞芳(商務印書館創始人)等都先後死於他們槍下。

2,一不如意,就起兵鬧事,用槍杆子解決矛盾。“二次革命”,“護法戰爭”,“北伐”,“東征”,“國民革命”,直到政權奪到自己手上為止。這些行動都被美化為不容置疑的“革命”,一一檢視,大都是權力或利益之爭。

任何一個制度的建立和鞏固都有一個過程。清末實行新政才開始建立新式法院系統,民國成立後,繼續推廣,但馬上碰到一個問題:人才不夠。司法總長梁啟超不得不下令收縮。他說:

“故立憲國必以司法獨立為第一要件……我國之行此制,亦既經年,乃頌聲不聞,而怨吁紛起,推原其故,第一由於法規之不適,第二由於法官之乏才。……今當草創之際,難期速成……其籌備未完諸地方,則審檢職務,暫責成行政官署兼攝,闢員佐理。模範既立,乃圖恢張”。(註6)

這些情況多半出現在邊遠地區。除此之外,法治是現代社會的基本特徵,有法院之處,都應該有可以立即實行的規則,而沒有所謂“國情”的差別。國情特別論不過是專制統治者或暴民掩蓋其非法行為的藉口。

通過司法過程解決社會矛盾,通常會比較緩慢,但換來的是逐步養成人人依法辦事的習慣,社會賴以長治久安。以宋教仁被刺案來說,當時司法審判為什麼不能正常進行?人們指責當局拖延。事實如何?

1.主要犯罪嫌疑人或死或逃。

刺 殺宋教仁的主凶武士英和這次暗殺的組織者應夔臣,都在法租界關押20多天後移交給中國當局。前者6天後卻離奇地在拘押的軍營暴斃;後者竟然成功越獄。另一 主要嫌疑人、國務院內務部秘書洪述祖在宋教仁被刺後第六天(3月26日)逃離北京,遁入青島租界,而德國當局拒絕引渡。

當時控制上海的是國民黨要員和青幫大頭目陳其美。人們普遍認為上海接連出現的犯罪嫌疑人暴斃和越獄的戲劇,是陳其美操縱下演出的。洪述祖逃逸則可能與趙秉鈞有關。調查清楚有關案情,作出公正審判,正是司法機關責任所在。缺席審判,世所常見。這些都不是中斷司法進程的理由。

2.由地方法院審理,還是組織特別法庭審理?

江蘇都督程德全、民政長應德閎主張組織特別法庭審理;袁世凱覆電同意。但是應夔臣的辯護律師認為此舉違法。司法總長許世英也認為組織特別法庭沒有法理根據,不惜以去就力爭。司法部致電上海地方審檢廳說:

“宋前總長為民國偉人,本案審理自當格外慎重,程都督擬組特別法庭,即系此意。惟與《約法》、《編製法》不符,礙難照辦。本部斟酌再四,仍應由該廳負完全責任,審理所有一切。……該廳即速依法進行。”(註7)

上海地方檢察廳亦已著手傳訊有關人員。就程序而言,沒有問題。

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確實比較緩慢。從1913年3月20日刺宋到7月12日“二次革命“爆發,不足四個月,中間波瀾迭起,並不奇怪。無論有什麼障礙,如果國民黨方面堅持遵循司法途徑辦理此案,民國政治史就會重寫。

當 時全國各界異口同聲,呼籲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宋案,實行法治,維護社會穩定。這是最大的“國情”!但可惜,孫文等國民黨領導人充耳不聞,先是冀圖暗殺袁世 凱;繼而不顧黨內外反對,不自量力,一意孤行,發動“二次革命”,冀圖用槍杆子決是非,法治進程因此中斷,一個多月後,全軍覆沒。由此可見,出現這個局 面,不是由於“國情特別”,也不是民眾水平低下,而是國民黨領袖尚未告別草莽英雄的氣概,染上革命幼稚病,抗拒法治,從而造成這樣的惡果。

應該指出,這是各國革命黨人的通病。糾正這些領導人的錯誤所付代價的大小,則與法治傳統強弱有關。(《新史記》第5期)

注釋:

6,《飲冰室合集·文集》之二十九第121—122頁,中華書局北京影印版。
7,朱宗震、楊光輝編:《民初政爭與二次革命》第241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袁偉時小檔案】
袁偉時,1931年12月生,廣東興寧人。中山大學教授。已結集出版的著作有《中國現代哲學史稿》、《晚清大變局中的思潮與人物》 、《路標與靈魂的拷問》等。主編《現代與傳統叢書》、《荒原學術文叢》、《牛虻文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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