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3日星期六

反腐抓貪官 中國大陸18大前下重手


中國時報 【李文輝/綜合報導】
     廣東肅貪有成,省財政廳副廳長危金峰、省府發展研究中心前主任謝鵬飛等超過三百名官員被雙規調查,不僅於此,整個整飭吏治風潮,已吹到山東、湖南、山西等地;大陸國家主席胡錦濤,與一樣低調的公認接班人習近平,被認為擺明要在中共十八大前,依法聯手打擊那些向來張揚的貪官污吏。

     胡錦濤與習近平在十七大後,特別是在中共建黨九十周年後,頻頻強調反腐、官德,被認為是胡錦濤打開「吏治」之門,換屆後習近平加強貫徹的訊號,也使整飭吏治成為十八大前主調。今年二月以來各省級黨委換屆之際,《人民日報》連續以頭版刊出「換屆之際說政德」系列六篇評論,被解讀是黨報發文釋放中央高度重視換屆的紀律和風氣。其實,早在二○○八年五月,中紀委、中組部就聯手推出打擊用人不正的相關意見。

     二○一一年底以來,山西已查處違規違紀案件三六七起,官員五四○人、究責二九四人。湖南郴州問責二三一起、幹部職工七五六人,五十六人免職。山東壽光清退一○二名不合格黨員,其中六十八人違法違紀。

     依法「強政治吏」,是這股肅貪風特色,大陸《刑法》最近修正「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最高刑期從五年提高到十年;官員親屬收賄也適用刑法貪汙賄賂罪;還有離職公務員利用原職務「權錢交易」,都可定罪。

     除了刑法,其他法律也分進合擊防堵貪腐漏洞,最明顯的是改革審批制度的《行政許可法》,立法後審批項目少了一半以上。公務員法、審計法、監督法、物權法、反壟斷法,在在打擊了藏在細節裡的魔鬼。

     《多維新聞》報導,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表示,反腐敗主要依靠權力制約權力,但更應靠正當法律程序制約。中國政法大學中國法制研究所副所長馬懷德認為,造成權力腐敗主要原因是缺乏對權力的有效制約和監督機制,而實現真正的監督和制約離不開行政程序法等行政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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