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2日星期六

朝野對立 年內兩會設辦事處有壓力


【聯合報╱本報記者林克倫】


不同政治體制衍生不同政治文化,中共前總書記胡錦濤在十八大工作報告提出「合情合理」的概念,然在兩岸迥異的政治文化差異與國內藍綠對立結構下,任何兩岸協議還需「合法」,這也導致兩岸六十年來頭一遭的兩會互設辦事處,難關重重。

陳雲林昨天提出「爭取年內完成互設(兩會辦事處)」,就用字遣詞看,大陸肯定會認為「爭取」一詞很中性;但是在台灣,贊成互設者會認為陳的說法是種「善意期待」,而反對者則咬定是北京「訂時間表」,逼台就範。一詞兩解讀,盡顯台灣內部分歧。

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有一法源難題。

兩岸關係條例第六條授與行政院核准大陸法人、團體來台設立分支機構的權力,然海協會是大陸官方的「白手套」,其人員大多隸屬國台辦,採「一套人馬、兩塊招牌」運作,導致海協會的「官方、半官方、民間」定位出現法律爭議。

解決之道是修法,戰場在立法院。依照當前藍綠陣營的對立分歧,再看陸配身分取得比照外配四年、陸生納保等修法案,吵了半年方付委,下會期續審;具保障人權意涵的法案都無共識了,有高度政治意涵的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命運可想而知。

兩岸協商進入深水區,除政治敏感性之外,還有台灣內部政治文化差異的敏感性,而「合法」是化解爭議、取得共識的唯一方式;此外,政府與大陸也應該向台灣民眾仔細說明,為何互設辦事處「如此重要」,互設後會與現在的差別。不溝通、民眾「沒Fu」,誰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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