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

幼年經歷在胡績偉心中投下了濃重陰影



《新史記》陳小雅 專稿



革 命的光榮,仍是那些革命者後代時時緬懷的內容。胡馭垓是胡績偉家族貢獻給中國歷史從古代過渡到近代的那次革命中唯一的烈士,因此,也成了後來胡家子弟的守 護神。這一點,我們從老年的胡績偉回憶幼年時的情景仍然能夠略見端倪。當時,胡老首先提到的不是自己的父親和母親,而是自己這個家族近親中的兩位辛亥前 輩。

“這些事情我原來並不知道,是我的一個堂姐,也就是胡馭垓的小女兒告訴我的。她比我大四歲。”胡績偉告訴我。

這個堂姐,也就是後來成為他妻子的人,是他的第一個啟蒙老師。她的影響不僅可以見之於胡績偉一生信仰的奠定,並在他的性格、志趣方面留下了深刻的痕跡。

“她 告訴我關於她父親的情況。怎麼參加革命,怎麼殺縣官。她還同我兩人經常到我的叔祖父家裏去——叔祖父家裏離我們不遠。我的叔祖父經常給我們講講孫中山。我 現在還記得,講他革命怎麼樣子十次革命,九次失敗,到第十次才成功。還講一些孔子啊,孟子啊……我小學的時候也讀了一點,什麼《論語》啊,《孟子》啊, 《幼學瓊林》啊這樣一些東西。所以也知道一些‘民為邦本’、‘本固邦寧’這樣一些思想。那時候就是有一種朦朧的崇拜,覺得孫中山推翻滿清,很不容易,多少 次失敗。我的大伯父就是這樣子死的……”


三、貧苦的幼年

胡績偉原名胡德恕。他出生時,正逢原有的封建大家庭解體之時。由於命運的差錯,那位大伯父的恩澤,在當時並沒有惠及他的小家庭。

胡 馭垓犧牲以後,國民政府為了嘉獎他的貢獻,讓這位烈士的親屬去當官。那時胡德恕的父親,已先行拋下妻子和不到一歲的兒子病故。大家庭中的男人中,只剩下一 個二伯父胡良佐可以出去做事。也正是這一命運的“差錯”,使胡德恕走上了一條與國民黨政府敵對的道路,形成了與其二伯父的後代完全不同的人生。

“我的二伯父到川西北的一個縣裏去當了釐金(稅務)局長。咱們四川人叫‘刮地皮’,撈了一筆錢。大約一年以後,他就回來了。拿錢買了一些土地。

“原 來我的祖父是開了一個茶館,賣一些點心什麼的。到我6、7歲,祖父就死了,家裏當然就是我這個二伯父當家。家裏的成員,除了大伯母以外,就是我母親和我 ——孤兒、寡母。所以,所有家產,就被二伯父霸佔了。他成了當地的一個比較大的地主和高利貸者。而我們呢,我的大伯母因為上過學,所以在大伯父犧牲後,就 在縣裏的女子師範學校當校長。帶著她的兩個女兒到縣裏去了。所以,家裏除我母親外,還有一個祖母。祖母下面還有一個小的,我們叫孃孃(姑姑)。祖父死後, 二伯父就另外開了一個茶館,比原來那個當然就更大了。他就變成這個地區一個最有錢的人了。而我們實際上就變成這個富人家裏的一個窮人了。這以後,他把我們 趕走了。不讓我們住在界牌場了。界牌場是一個鎮子。他把我們趕到附近的一個寨子裏住。

“那時候,他每個月就只給我們 一點米,給一點零花錢。我記得一個月給兩次肉,一次給一斤——初一、十五打牙祭。我的母親伺候祖母,大概過了沒幾年,我高小的時候,祖母就死了。家裏就剩 下我母親一個人。那時候,家裏還請了一個丫頭。孃孃過了沒多久就出嫁了。那時候,她自己有一塊菜地,自己種菜,養雞。在此以前,她要伺候公公、婆婆、做 飯、做衣服、打掃清潔衛生,實際上就和家裏的一個傭人差不多。婆婆死後就剩她一個人了。”

當胡老向我們敘述自己人生的開端時,有意無意地使用的是“階級分析”的方法。
隨著家事的變遷和年齡的增長,幼年的胡德恕漸漸懂事。他感到了家境的困難,也逐漸能體會到母親的痛苦。這些感知,給成長中的少年性格帶來了變化。當他回顧自己的這段經歷時說:

“我開始變得很沈悶。小孩子原先那種無憂無慮,活潑天真的樣子就慢慢地變了。”

與晚年的胡老接觸時,我仍能感到,那段幼年經歷在他心中投下的濃重陰影。這表現在他對我的一段文字的修正上。1992年冬,當我為他執筆《報人生涯五十年》時,最初選擇了這樣一個開頭:

“有一條江河,它從冰山開始,滲入黑色的草甸,經過漫長的地下旅行,終於從一個溫暖的泉眼湧出地面……”

即使是對於這樣象徵性的描述,他也覺得無法接受。在這段文字的一旁,他認真地加了批註:
“我不是冰山下的水流,只是陰暗崖壁上滲出的水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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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為胡老執筆所寫《報紙生涯五十年》在海外報刊登載。

正是在這段“陰暗”的日子裏,胡德恕讀完了初級小學。因本地沒有高小,繼續讀書必須到遠在30多里的自流井(今自貢)去。然而,這需要錢。

“二 伯父不給我錢,不讓我去。但是他自己的兒子卻讓去。他有兩個兒子。大兒子比我還小一歲。這樣,家裏就產生了矛盾。我大伯父家有兩個女兒,第二個就比較潑 辣,和我們還比較好。她在成都讀的中學。在那個時候,她感覺到很不平,就起來和我的伯父作鬥爭。一定要他供我上學。伯父不肯,吵了一場。最後只給了很少的 一點點錢。還是我有一個舅舅在自流井,我母親求了他。所以,我在自流井讀的兩年高小,實際上是舅舅出錢供的。(《新史記》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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