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星期四

張曉軍輕判因為有立功?




《明鏡》記者柯宇倩/前重慶市市委書記薄熙來之妻谷開來殺人案雖落幕,但不論是官方披露的犯案過程或審訊方式,都讓許多人無法信服。美國紐約律師李進進在接受《明鏡》專訪時,列出了本案的三大重點,他認為,薄家勤務人員張曉軍明顯是本案的主犯,卻被列為從犯,對中國刑法觀念是一個嚴重的破壞。

法庭中,站在中立立場的為法官或陪審團,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後,法官或陪審團再做出判決,李進進比喻,檢察官是一頭獅子,代表人民、國家,會從重起訴被告,辯護律師則會試圖減低刑責,由於雙方採取不同的角度,社會才能平衡,因此辯護方沒有控告的責任,同樣的,檢察官也沒有辯護的責任,不可以去袒護辯方。

中國《刑法》將故意殺人分為直接故意殺人與間接故意殺人,兩者都是《刑法》中性質最惡劣的少數犯罪之一,均是明知自己行為會發生致人死亡的結果,但不反對這種結果的發生。故意殺人規定從重從快嚴懲,《刑法》第232條表明: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直接故意殺人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必然或者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危害結果的發生,以及明知必然發生危害結果,而放任結果發生。間接故意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李進進對《明鏡》舉例,如果一個人的前面有行人走路,但他仍照樣打靶,結果有個行人經過,被打死了,在法律定義上,此人仍是故意殺人,但屬於間接故意殺人。

又如某人開快車,結果撞死人,同樣屬於間接故意殺人,因為此人明知開快車有危險性,可能導致他人死亡的後果,但還是做了。

在谷開來與張曉軍案中,若張曉軍被列為主犯,則依照此案依故意殺人來判刑的結果,李進進認為張曉軍就不可能僅被判9年徒刑而已,“在中國,直接故意殺人沒有低於10年徒刑的。”

李進進對《明鏡》推測,把張曉軍判得這麼輕,應是他背後有立功,但立了什麼功,目前並不清楚,不過就算有立功,也不能如此判,這正好說明中國的政治力量對法律的干預到達了何種程度。

為中國未來減少死刑提供了空間

雖然審案過程遭受質疑,但李進進認為此案仍有有其積極性。“這案子對提倡反對死刑、反對濫殺的人來說,是一個重要里程碑,因為這樣重大的謀殺案,證據確鑿,按照中國的標準,都是死刑立即執行,但司法卻對谷開來網開一面,不立即執行死刑。”

李進進認為,谷開來沒被判死刑立即執行,除了政治因素外,也是考慮到英國政府的反應,因為英國是反對死刑的國家。

820日谷開來和張曉軍宣判後,英國駐北京大使館隨即發表聲明,對中國當局調查海伍德死因的舉措表示歡迎;英國方面一貫表示,希望谷開來與張曉軍案能遵照國際人權的標準審判,並且不要判處死刑。

李進進對《明鏡》表示,既然在這樣的案例中可以不立即執行死刑,長久下來,谷開來案對減少中國的死刑,特別是減少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例,具有進步的意義,即使判刑的用意並不是為了提倡反對死刑。

李進進指出,中國雖然不是一個會沿用先例的國家,但此案對有思想、有正義的人,或對做法律研究的人來說,都會留下深刻的印象,在學術討論時,此案也一定會被拿出來討論,因此此案還是有其公共影響力,對中國未來可能減少死刑提供了一個空間。



谷開來(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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