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星期一

肯德基、麥當勞也買死雞肉

 事件》編譯 袁來富

意丟棄病死豬十分普遍

豬肉國人食用主要肉品,根據2012年的統計結,全中國畜牧業養殖的豬隻共計4.75億頭,數目全世界第一,但豬農的利潤微薄,基本上無力負擔焚化或掩埋的費用,支流眾的黃浦江,提供了誘人的選擇,另一個選擇則是交由不法商人加工肉類製品。

一位不具名的嘉興豬農告訴路透社記者:他養的豬自一月開始已經死掉了成,另一個豬農承認死豬直接丟河裡。當地村民說,黃浦江裡一定有死豬,唯一的不同點,就是最近官方清河道垃圾的時候,會把死豬一起撈出來,以前只清垃圾、不清死豬。

2012年的中國養豬數目全世界第一

溫嶺特大製售“病死豬”

沒有倒入江河裡的豬,也未必全都集中指定的銷毀地點。新華社314日報導,溫嶺市人民法院13日判決的“溫嶺特大製售病死豬案”,46入販售病死豬勾當的罪犯,法官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決一干人等最66個月徒刑、追繳犯罪所得7萬元人民幣,並裁罰80萬元人民幣,有涉案人員當庭笑稱判得很輕。

除了主犯張興兵或刑66個月、罰80萬元,其他4名主犯陳光華、操蘭玉等及41名從犯,分別判處5年至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罰金則由50萬元至1.5萬元不等,其中14人適用緩刑。

溫嶺法院稱,2012年破獲本案時,共查扣病死豬肉、臘腸、臘肉等共計6218.46公斤,已全數交由扣押機關溫嶺市公安局銷毀。根據法庭資料,2010年至2012412日期間,四川人張興兵在江西人操蘭玉的介紹下,結識與湖北人陳光華,後者在溫嶺市肉聯廠上班,熟知有病死豬的養豬戶。

雙方約定由陳光華提供豬農名單,張興兵、操蘭玉以每頭死豬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的價格收購豬隻,張興兵在當地垃圾場租地,雇用農民工屠宰收購來的病死豬,製作臘肉、臘腸、肉丸、香腸等食品,經至少1000頭豬,之後批發給溫州市澤國、大溪、路橋等地的菜販,獲利約7萬元人民幣。

整個供應鏈從最上游的豬農,到最下游的菜販,都知道豬隻流向、食品來源有問題,但利慾薰心下,整個地下食品網絡逐漸擴大,越來越多人加入。後來公安查扣的豬肉食品,官方檢驗出了嚴重超標的菌落總數,包含奇異變形桿菌、副溶血性弧菌等危險病菌,人食用後可能導致嚴重的食物中毒或其他嚴重疾病。

2012年下半年浙江省嘉興市警方偵破的另一個案子,則發現12名嫌犯非法收購、屠宰、銷售的病死豬,銷售網路涵蓋江蘇、安徽、浙江、上海3省市,涉案金額達100多萬元人民幣。

拋死豬比賣死豬刑責輕

販售死豬的豬農示,現在養豬都虧本,也繳交不起火化豬隻的費用,把病死豬賣給非法經銷商,還多少可補貼成本。

黃浦江上游3月發現的這批漂流死豬,從豬隻的耳標等證據顯示,可能來自浙江嘉興一帶,其中嘉興新豐鎮約有八成養豬戶,專門供應香港等地的肉品,豬農也會替豬隻打耳標。當地人士透露,死豬一直都有,過去靠收購病死豬的掮客消化後,送上消費者的餐桌,但官方雷厲風行打擊地下豬肉產業後,無力處置豬屍的豬農才便宜行事放水流。

該名當地人稱:“說了,以前50斤以上的死豬,都有管道送上消費者餐桌,但2012年加大打擊力度,相關犯罪集團連續被偵破,所以死豬被到處拋棄。”嘉興市則表示,今年以來,嘉興全市因養殖條件、養殖技術、氣候等綜合因素,死亡生豬已達7萬頭,但當地媒體報道稱,嘉興12月份單一村莊的死豬數量,便高達1.8萬頭。當地獸醫表示,這些豬隻死亡原因多為凍死,但也有畜牧專認為,光是氣候因素不會造成這麼高的死亡率。

新豐鎮居民承認,村子裡確實有人,將豬扔進河中任其漂流,有豬農生動的描述拋死豬的手法:必須找交通便利、離河道近的地點,選擇清晨或黑夜下手,因為“扔死豬入水不容易被發現,而且受罰成本比拋售病死豬要低。”

相關法律規定,任何環節發現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豬,都應在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監督下做無害化處理,無法做無害化處理的一律銷毀,嚴格禁止生產、經營病死豬肉,嚴格禁止流入食用環節。但養豬戶流出的病死豬肉,卻成功逃過很多道關卡:一是在生產環節未對病死豬肉加以無害化處理;二是在加工環節未經進貨檢驗檢疫;三是在銷售環節,逃掉出貨檢疫、質檢、衛生、市場管理等關卡,消費者食品安全的權益大受侵害。

屢禁不止的原因

本屆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保定市副市長閆立英發言稱:“販賣病死豬、注水豬非常猖獗,但屢禁不止。究其原因,法律標準過低致販賣病死豬、注水豬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構不成犯罪,檢察院都不予受理。病死豬一頭才二三百元,要達到5萬元的案值,這得多少病死豬啊?!”

立案不容易外,案件成立後罰則也輕,閆立英說:“當前行政處罰只是一罰了之,罰了他幾萬元錢,增加他的營業成本,而讓他變本加厲,知道你抓住他也不能把他怎麼樣,非要等吃死人了,法律才能管!”相形之下,製售死豬的利潤就高了太多。根據新華社報導,從中國各地查處的案例來看,一頭成年病死豬的收購成本僅約300元人民幣,屠宰處理後售出價格起碼漲一倍,高額利潤也讓“死豬仲介”甘冒風險。

2012年加強查緝後,各地公安部門偵破“病死豬”重大案件超過1600起,摧毀收購、加工、儲運、銷售網路650個,查扣“病死豬”及製品10萬餘噸。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表示,當前製售病死豬肉案件,大多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論處。除非數額特別巨大的案件,罪責量刑較輕,導致犯罪分子服完刑重操舊業,甚至邊罰邊犯。

肯德基、麥當勞也買死雞肉

今年1河南大用集團被媒體踢爆販售病死雞加工品,經查其肉品銷往北京、鄭州、上海等大型城市,下游客戶名單包括麥當勞、肯德基等快餐連鎖店。中國經濟網等媒體引用大用員工說法指出,大用集團飼養的白羽雞,在高溫封閉的環境下生活,大批肉雞常因某些疾病緊急出棚屠宰,死雞、病雞加工分割後都,多銷往麥當勞、肯德基等快餐連鎖。

中國新聞網另揭露,河南大用集團某地養殖區的冷凍庫,專門用來冰凍病死雞,死雞累積到一定量後,就統一取出來做成骨粉或魚粉。儘管各界言之鑿鑿,但大用集團所在地鶴壁市的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僅發出聲明稱:針對新聞反映內容立即組織開展調查﹐從現場初步調查和日常監管看﹐未發現屠宰加工病死雞情況。


大部制改革後的生豬屠宰問題

本屆兩會通過的大部制改革,在食品衛生方面,整合過去食品安全辦公室、食品藥品監管局、(原質檢總局)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原工商總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成立國務院新部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未來統一監督、管理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安全。但是,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卻由商務部劃入農業部,卻由農業部統合管理農產品的質量安全,令外界看不懂,豬雞等肉品安全的監管,要如何跨部會合作,因為病死豬肉雖理論上由農業部查緝,一旦製作成成品或半成品,是否就屬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監管範圍呢?

除了監管效率不彰,現行相關法律也擁有很大的盲區,《法制晚報》引述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的看法稱,中國刑法目前適用病死豬肉犯罪的條款包括:第140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第143條、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第144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若要適用第140條,需證實銷售額達5萬元人民幣以上、或查處商品案值15萬元人民幣以上,但地下工廠大多無賬可查,同時偽劣產品價值低,也很難一次查扣1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貨品。

若適用第143條,需證實“含有可能導致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導致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標準有害細菌或污染物”,但食品存在腐爛變質與二次污染可能,不易封存、保留待日後鑒定。

若適用第144條,需證實食品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相應的技術設備要求較高。

目前中國的製售病死豬肉案件,多以刑法第140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論處,除非數額特別巨大的案件,一般刑罰較輕。2012119日浙江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另一件17人涉案的製售死豬肉案,判決三名主嫌無期徒刑,便是因為犯罪金額高達865萬元人民幣。阮齊林說:“不應將安全食品犯罪視為一般經濟犯罪,而應視為危害公眾生命健康的嚴重犯罪,加大懲治力度。”

農藥與化肥汙染更可怕

綠色和平組織的農業活動助理主管潘文京(Pan Wenjing音譯)接受《今日國》採訪時表示:“黃浦江死豬事件僅算偶發事件,化肥、農藥所造成的水污染每天都在發生,就像是小間裡的大象,中國水質一天比一天糟糕。”

經濟成長的迫切性壓倒大家對於環境的憂慮,許多上海市民要求政府採取行動,修復被破壞的環境。北京一家外資醫院,耳,鼻,喉專科林忠輝醫師(Lin Zhonghui音譯)近日發送一些照片給當地報紙,照片中清楚可見,即時是空氣汙染指處超標的那幾天,甚至對天的空氣污染水平時,市區仍有工人在開放區域焚燒垃圾。林醫師過去兩個月診療被空氣汙染嗆傷的病患急遽增加,一些趕緊離開北京的病人,復原狀況也比較好。

林忠輝說:“這是我14年來最糟糕的經驗,光是呼吸就覺得很恐怖!”另有受訪民眾表示:這次兩會大家雖然都在談汙染,但不會有任何解決方案,在中國,經濟發展是第一位!”但將經濟放在第一位的結果,就向彭博社評論所說:“上海人淋浴或泡茶也許會嘗到死豬味,晚餐的羊肉、鴨肉也許是化學藥劑處理過的,晚點心的餃子可能是用地溝油做的,最慘的是嬰兒喝的奶粉有塑化劑成分。”(《大事件》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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