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1日星期二

斯諾登或在港打法律戰

英國衛報記者表示,泄露美國國家機密的前任中央情報局人員斯諾登可能預備在香港打一場法律戰。
這名29歲的美國國家安全局的承包商僱員選擇香港作為他的泄密地點,是因為相信香港保護言論自由及異見人士的權利。


大批記者昨日守候他入住的酒店,但得悉他已退房,現下落未明。
路透社報道,一直與他有密切聯絡的英國衛報記者格林沃爾德表示,未悉他有即時離港的計劃,他可能預備打一場法律戰。

格林沃爾德對路透社表示,他估計斯諾登現時準備為自己的前途,打一場法律戰爭,預計將涉及美國政府與人權機構。

格林沃爾德表示,美國會採取一切措施去對付斯諾登,現時對美國而言,要求引渡斯諾登回國是唯一的行動。他拒絕說明關於斯諾登目前的下落。

若然美國政府真的正式要求香港把他引渡回國,可能牽涉入一場長達數個月的法律程序。

自1998年起,香港與美國簽署了多項引渡犯人協議,斯諾登可以提出反對引渡,同時要求政治庇護,但過程即使不是數以年計,也會是數以月計。

現時斯諾登的留港簽證(最長90日)期限還剩下約兩個月,他可以要求延長,但特區政府也有權拒絕。

報道引述本港的法律界消息人士稱,斯諾登可能尋找律師代表,包括著名律師Philip Dykes和Mark Daly,他們過往在一些矚目的案件中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

一直負責引渡和人權案的Philip Dykes拒絕證實或否認曾經接觸過斯諾登。

Mark Daly在日內瓦透過電話對路透社稱,斯諾登未有接觸他,但若然有要求,他願意出任斯諾登的律師。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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