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

未入籍先享公民權 綠卡恐飛了

記者駱舒嫻/洛杉磯報導
登記選民、投票、申請美國護照、做陪審員等都是美國公民獨享的「特權」,未入籍的新移民萬一誤打誤撞行使「公民特權」,一旦被查出,很可能影響入籍或申請綠卡,甚至可能因觸犯聯邦法律而被吊銷綠卡。

就 讀於聖安東尼山社區學院(Mt SAC)的華人楊同學跟隨父母移民來美,持綠卡,去年大選前夕,各種組織進入校園,號召學生登記選民。某日楊同學經過活動場地,登記了選民的同學也拉著楊 同學一起登記。楊同學並不知登記選民和投票是「公民特權」,於是答應由該機構代填登記選民和通訊投票表格,並在表單上簽名。此後大選中投票也沒有問題。

今 年楊同學申請入籍,在申請材料中如實交代曾登記選民和參與投票,結果申請很快被移民局否決,理由是楊同學在並無投票資格的情況下登記並投票,楊同學急忙到 洛縣政府辦公室取消選民資格,將證明文書呈交移民局,並申訴是在不知情下登記為選民,然而日前接到移民局回覆稱,楊同學作為綠卡持有者,登記選民並投票已 違反聯邦法,不僅公民申請不能過關,甚至面臨被吊銷綠卡。

也有民眾受不法分子欺騙,不慎享有了「公民特權」,時隔多年仍給入籍增添阻礙。南 加華人王女士多年前急於解決身分問題,聽信一家移民服務機構「美國政府裡有關係」、只要給10萬元就可在兩個月內為她取得公民身分的虛假許諾,交了錢不到 兩周,就被告知可宣誓,於是跟隨對方來到西洛杉磯地區一家郵局外,一名身穿黑袍的「法官」已等在郵局外,「宣誓」完畢後對方就告訴王女士立即可申請美國護 照,於是在郵局裡填寫了護照申請表格。

但隨後這個人就帶著錢「人間蒸發」,王女士的護照申請也被打回票,甚至被國務院告知,移民服務人員隨申請表一起遞交上去的還有一份偽造的王女士出生紙,此後案件在聯邦調查局(FBI)偵查下破案,王女士被裁定是案件受害者,沒有留下犯罪紀錄。

但 事情沒有結束,今年王女士喜嫁美國公民,申請婚姻綠卡時卻被移民局告知她有「虛假聲稱公民」(false claim of citizenship)紀錄在案,拒絕批准綠卡。王女士出具法庭和FBI的相關案件文書,證明自己是騙案的受害者,才造成這筆不良紀錄,然而移民局仍不 鬆口。

律師鄧洪指出,每逢選舉, 往往鼓勵選民登記選民、踴躍投票,再加上綠卡持有者可以政治捐款,使少數新移民尚未入籍就先享受了這一「特權」,以致入籍中遭遇麻煩,事後積極補救,也仍難以解決問題。

此外,申請護照、做陪審員都是「公民特權」,不少綠卡持有者都會收到傳票。所以未入籍的民眾要清楚公民才能做的事非公民不要做,否則無心之過,也可能會「冤大了」。

鄧洪表示,以非公民身分行使「公民特權」,一旦被查出,就會留下永久紀錄」,而要「扭轉乾坤」的唯一辦法只能上訴移民法庭,將當事者的去留命運交給移民法官裁決。

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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