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9日星期日

政府賣編制斂財滋生腐敗

《太陽報》

河北邢台柏鄉縣去年十二月事業單位招聘六十人,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部分通過考試的應徵者爆料,當局根據求職者學歷,要求他們繳納五萬至八萬元人民幣不等的公益贊助費。輿論嘩然,質疑官員藉賣編制斂財,要求徹查;有人擔心獲聘者為填補損失索賄,滋生腐敗。
賀高路(評論員)

花錢買來的編制,自然是對錢負責。平時拿的工資獎金,各種明的暗的收入能收回成本的自然高興,收不回來就要想辦法填虧空,一念之差也許就伸了黑手。

《山西法制報》
王石川(評論員)

收取公益贊助費的是縣教育支付分中心帳戶,但該帳戶顯然不具備接受捐助的資格,證明柏鄉此次招考缺乏合規和合理性,讓人懷疑當中存在貓膩甚至腐敗,紀檢與司法部門應該介入調查。

《法制日報》
洪巧俊(網民)

全國縣級事業單位共八十五萬個,縣一級事業單位最多,編制最多,為上下其手提供空間,管理人治色彩依然濃重,今天拿六十個來賣,賣它幾百萬,明天就拿六百個來賣,收了錢就可搞政績工程。

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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