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9日星期日

新聞自由響警鐘 核心價值剩多少

《東方日報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特首參選人唐英年涉嫌知法犯法打造地下宮殿,終於在傳媒窮追猛打之下曝光。這一事件,既彰顯新聞自由的可貴,也解釋了為甚麼港府及權貴階層對新聞自由恨之入骨,亟欲打壓之而後快。事實上,當局正以溫水煮蛙方式,一步一步收緊新聞自由,公眾知情權一點一點被剝奪,情況令人憂心。

過去,傳媒主要透過「聽機」方式獲知罪案等突發新聞,第一時間前往現場採訪,為市民提供詳盡的新聞報道。然而,警方於○四年以通訊數碼化為由,取消模擬制式無線電通訊系統,一切隨之改變,當局食髓知味,現在消防及救護服務亦如法炮製,傳媒被全面截斷訊息渠道,只能依靠新聞處發放的緊急事故資料。如此一來,當局就將新聞訊息操控在自己手中,想給多少就給多少,想拖遲就拖遲,正如有人形容,市民知情權被剝奪好比「熄燈」,社會就陷入無邊黑暗之中。

繼警方、消防、救護全面「熄機」,當局又企圖就「纏擾罪」立法,變本加厲收緊新聞自由。「東方報業民意調查」顯示,三成一受訪者擔心會剝奪公眾知情權;兩成二直指會扼殺新聞自由;一成六稱做法令人憂慮。

市民的擔心顯然並非杞人憂天。為了掩蓋當局的無能及社會亂象,新聞處發放的訊息均經過精心篩選,發放速度又慢,訊息又少。有統計顯示,自當局「熄機」以來,有九成個人求助個案被延報,不少強姦、非禮等嚴重罪案更是被刻意隱瞞,市民被蒙在鼓裏,無從提防,隨時可能淪為下一個受害者。

當局發放訊息的內容往往過於簡單甚至誤導,更是受人詬病。最典型莫過於早前上水彩園邨發生懷疑精神病患者斬殺保安員案件,警方最初發稿僅將案件列為「傻人發現」,單從字面觀之,根本沒有新聞價值,傳媒不會予以重視,市民更不會關心。當局訊息發布機制之荒謬,於此可見一斑。

港府全面「熄機」之後又不提供完善配套措施,打壓新聞自由之心,可謂路人皆見。上述民調又顯示,四成七受訪者認為港府不想傳媒報道政府負面消息;兩成七指對傳媒愈來愈多掣肘;一成二批評當局想製造天下太平的假象。人權組織亦批評,當局不必要干預訊息發放,令傳媒採訪困難,「公眾知少咗」,市民無論是保護自己、監察政府還是社會狀況都處於不利位置。尤其發生嚴重罪案,延緩發布只會令公眾無法提高警覺,亦錯失公眾協助破案的機會,是雙輸局面。

新聞自由一向是香港核心價值,其可貴不僅在於向市民及時提供訊息,更在於監察政府,確保權力得到約束,維護社會公平公正。但在港府處心積慮打壓之下,新聞自由每況愈下,去年本港新聞自由指數全球排名已急跌二十位,警鐘已經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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